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有限公司2023年黑土粮仓“基于九步法的农业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控模式”材料及
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有限公司2023年黑土粮仓“基于九步法的农业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控模式”材料及
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有限公司2023年黑土粮仓“基于九步法的农业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控模式”材料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0833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有限公司2023年黑土粮仓“基于九步法的农业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控模式”材料及技术服务采购,具体设备及相关参数要求详见附件2,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附件2及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 ①采购的仓储过磅管理与物资库房管理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需要具备数据对接能力,需要与应用系统开发数据打通交互,并与呼伦贝尔农垦集团信息中心进行数据对接,实现统一管理和调度,符合农场业务审批流程和管理机制,满足数据共享以及数据安全需求。 ②所采购的智慧监控和网络改造,需要实现视频监控的内网通信和管理,根据大河湾农场现有网络架构,进行分级管理,具备扩展能力,满足后期更多数据的接入。 ③种植示范与监测模块中的车载四路监控,需要与呼伦贝尔农垦集团信息中心的农机具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部分货物指定品牌型号原因:采购人从实际采购需求出发,指定部分货物品牌;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②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4年5月21日16:00至2024年5月24日16: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总价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500-1000 | 0.80% | 0.80% | 0.50% | |
1000-5000 | 0.50% | 0.50% | 0.30% | |
5000-***** | 0.30% | 0.25% | 0.10% | |
0.10% | 0.10% | 0.05% | ||
0.05% | 0.05% | / | ||
*****0 以上 | 0.01% | 0.01% | /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完成材料和设备的到货安装与调试且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增值税专票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7% ,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后付合同总额的3%。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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