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警用特种专业技术运兵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平利县公安局警用特种专业技术运兵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平利县公安局警用特种专业技术运兵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J-AK-*******

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警用特种专业技术运兵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2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警用特种专业技术运兵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2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元)

最高限(元)

1-1

警车

警用特种专业技术运兵车

1(辆)

详见采购文件

426,000.00

42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0个工作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警用特种专业技术运兵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 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警用特种专业技术运兵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所投“运兵车”车辆须为国家工信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具备运兵车公告数据,产品货源渠道正常,有质量保证,确保无假货、水货、翻新货,技术资料齐全,无产权纠纷,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提供2024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电子文件上传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报名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pdf)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确认完成报名流程,否则投标无效;确认完毕后应及时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报名确认或未在网站上及时下载询价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询价文件,未下载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7.请各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222号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联系方式:181*****4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1*****434

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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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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