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东方市2024年农膜回收企业公告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东方市2024年农膜回收企业公告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东方市2024年农膜回收企业公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 2024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81号)相关要求,现对我市2024年农膜回收企业进行遴选,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2024年农膜回收项目
二、项目资金
2024年农膜回收专项资金64万元,企业回收报价不高于指导价3500元/吨。
三、服务内容
(一)回收处置企业负责组织专业回收队伍,对种植基地及主要田洋进行回收清理。
(二)通过回收处置企业对外挂牌回收,调动已有回收网点、当地农民等多渠道积极性,加大项目的覆盖面及回收速度。同时提高我市已有回收渠道规范化处置比例。
(三)由回收处置企业负责做好回收台账登记,并做好有关相片存档、总结,装订造册。
(四)回收的废旧地膜由回收企业及监管部门共同过磅确认回收量。
(五)废旧地膜回收处置必须符合环保规定,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运用市场机制开展专业化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将其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订装要求
报名资料必须严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封面自拟,封面必须注明报名单位的名称(此处加盖公章)、地址、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统一A4纸张装订,一式1份,所有材料须密封提交。
五、报名资料
(一)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二)企业注册至今所有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三)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废弃物回收资质(如有);
(七)2个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如有);
(八)项目报价明细表(以每吨单价形式报价)。
六、报名时间
2024年05月21日—2024年05月27日,逾期送达或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资格。
七、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邮寄地址:海南省东方市高速路八所出口处东100米,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0898-********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5月21日
附件: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