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分行营业网点粘贴防爆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锦州分行营业网点粘贴防爆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锦州分行营业网点粘贴防爆膜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锦州分行营业网点粘贴防爆膜项目,本项目交易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我行不保证中标供应商在合作期间内的具体采购数量。
内容包括
采购内容 | 采购面积 | 使用单位 |
防爆膜 (含粘贴) | 2980平方米 | 辖内营业网点 |
交付使用时间:按照项目需求需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及粘贴工作。
交付使用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拦标价:总价56.62万元(不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锦州分行营业网点粘贴防爆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截止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单位或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五)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5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文件款:500元。
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段内完成支付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标书发票为电票。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4年5月28日16点前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锦州分行营业网点粘贴防爆膜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六、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13日14:00点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
联 系 人:唐晓帆
电话:024-********
传真:024-********
电子邮箱:lngczbgs220@163.com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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