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港镇全塘集镇环卫综合补给中心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独山港镇全塘集镇环卫综合补给中心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人 | 名 称 | 平湖市独山港镇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中心 | |||
联系地址 | 独山港镇 | ||||
联系人 | 史先生 | 联系电话 | |||
招标 代理人 | 名 称 |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平湖市当湖东路219号(平湖分公司)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独山港镇全塘集镇环卫综合补给中心工程 | |||
工程地点 | 平湖市独山港镇全塘集镇 |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及自筹 | 单项合同估算价 | 约99.0万元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企业资质要求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90日历天 | ||
投标资料要求 | 开标时须提供: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5、企业“三类人员”(A、B、C)安全证书;6、浙江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权委托人员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员同时须提交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本人由投标单位交纳的半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以上资料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全塘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名: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300元/份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
发布日期 | 2016年06月22日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1日上午9:00时整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 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原全塘镇政府马路对面) |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 ||||
备 注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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