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承担疫情重点救治任务能力建设项目医用制氧机、医疗设备、HIS和EMR系统平台升级改造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承担疫情重点救治任务能力建设项目医用制氧机、医疗设备、HIS和EMR系统平台升级改造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承担疫情重点救治任务能力建设项目
省份/直辖市 辽宁 地区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联系方式 王科长 133*****798
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金聪 183*****422
所含内容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医用招标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承担疫情重点救治任务能力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承担疫情重点救治任务能力建设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6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001包: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医用制氧机总体技术要求第三点变更为:★(3)扩展能力:需具备医用氧(≥99.5%)的提纯扩展能力。(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99.5%医用制氧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5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3日 15时23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联系方式: 王科长(133*****7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3号楼联系方式: 金聪(183*****4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金聪电 话: 183*****422
,葫芦岛市,葫芦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疫情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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