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民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0
最高限价(%):75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新民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项目,对项目区进行勘测和设计。勘测工作包括: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开展实施工程区域1:2000地形图测量、优于0.5m分辨率正射影像制作、土地利用现状图绘制工作。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编制等相关服务(罗家房镇、东蛇山子镇等乡镇约24.73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包括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编制等相关服务。)具体的任务及资金量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批复为准,如无任务,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二、建设目标
针对项目区的实际状况,通过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把项目区建成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的节水、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同时积极探索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最终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的建设目标。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 /T*****-2022)有关标准进行建设。
★三、服务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
3.1 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2 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3.3 负责本项目审查、报批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服务;
3.4 提供施工配合、技术指导及相应技术咨询服务;
3.5 根据工程实际及时提供相应变更等;
★四、主要技术标准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2022)
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
3、《机井技术规范》(SL/T256-2010)
4、《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17)
5、《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11)
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设计规范》(JTGD40-2015)
7、《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2018)
9、《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18)
10、《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
11、《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21)
12、《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9)
13、《农田土壤墒情监测技术规范》(NY/T1782-2009)
14、《机井通电工程典型设计》2016版
15、《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17)
16、《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井管标准》(SL/T154-95)
17、《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2001)
18、其它与本工程设计范围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行政主管机关颁布的政策文件。
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上标准及政府政策文件以更新的版本为准。
★五、投标单位中标后需要提供的成果文件及资料:
须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报审图纸;
按招标方要求须提供各阶段所需的完整图纸;
须提供满足施工招标的所需技术要求;
后续服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六、设计范围、进度和深度要求:
设计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和规划线位设计施工图,确保施工图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达到经济、合理、优化、便于施工的目的,如需要发生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必须积极进行相应变更,设计单位对设计成果终身负责。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范围和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的各阶段要求。
★七、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设计报告经专家论证并通过后,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设计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九、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标准:按相关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管理部门有关要求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管理部门有关要求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管理部门有关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十、热线支持: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须包括工程测量)。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电子(u盘)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进行进场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关于“辽宁省政府采购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33号安拓国际产业园A31号楼-2门
邮箱地址: lnda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 1430 0080 5252 1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