屿光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及实验楼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屿光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及实验楼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6]第44号
开标时间:2016-07-1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惠安屿光中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屿光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及实验楼修缮改造工程 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以 泉台管经审[2016] 5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惠安屿光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福建省惠安屿光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屿光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屿光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及实验楼修缮改造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3.2684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合同段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含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核准的相应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2015年度业绩信誉被评定为C级(信誉不良)的单位,自2016年3月25日起一年内,拒绝其参与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执行泉建筑(2015)70号文件精神规定。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或者在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季度信用分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若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的,则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粉系数均为1.0000)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项目的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2015]51号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 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无纸化招投标”系统的通知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3日08时00分至2016年06月27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 135*****87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泉建筑[2015]73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陆仟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注: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龙头企业,其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能够在福建省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www.fjjsjy.com)查询确认,并于交标时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一张。
7.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或签章)确认并加盖公章;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招标人:福建省惠安屿光中学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屿头村 ,邮编:362100
电子邮件: /
电话: 158*****577 ,传真: /
联系人: 杨晓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室,邮编:362100
电子邮件: qzcxzj@126.com
电话:135*****870 ,传真:****-********
联系人: 小王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楼 宿舍楼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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