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总医院药品配送企业公开比选公告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总医院药品配送企业公开比选公告
为深入了解各药品配送企业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与管理水平,加强医院与药品配送企业的沟通,共同提高药品供应的效率与质量,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药品供应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医院对总医院药品目录内药品配送企业进行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选项目:药品配送企业
二、报名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配送许可证。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比选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地点:南城县总医院综合大楼12楼药械科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主任,电话:138*****080
4.公开比选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9:00开始
5.公开比选地点:南城县总医院综合大楼12楼会议室
6.报名材料(须提供相应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配送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配送企业授权委托书(盖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
报名审核合格后,现场与总医院签订公开比选药品配送企业承诺书,携带移动U盘拷贝总医院药品目录。
四、药品配送企业对本比选公告和比选相关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5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确有与国家相关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我院将依法规进行修订,原则上我们不接受除书面以外的其他形式的投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我院的比选公告和比选相关文件,在递交参加比选的文件后不得对我院比选公告和比选文件提出异议。
南城县总医院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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