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检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NMBH2024001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检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00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一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主要从事交通安全设施的制造、施
工、咨询等业务。为了控制交通安全设施的产品质量,赢得客户满意度,拟对本公司生产的
波形梁钢护栏、隔离栅、声屏障、防眩网等产品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抽样检测、工厂检
查等活动,满足质量控制的相关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公路水运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CNAS检验机构资质并均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应已被列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jtsyjc.net/)
2
中的试验检测机构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如试验检测机构为供应商的非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时,该试验检测机构应被列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jtsyjc.net/)中的试验检测机构名录方
(4)近5年内(2019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1项交安设施工程或产品检测任务。
(5)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19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
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交安设施工程或产品检测任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1日09时03分到2024年05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nmgbhgcxmglyxgs@163.com)电子
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塔利西路东源投资集团C座
联系人:梁策
电话:0471-31228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17号老干部局门脸北侧第三家
(博虹项管)
0510
联系人:刘静、王琰
电话:18586016225、5610163
电子邮件:nmgbhgcxmgl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千说L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010510
2@
34
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检测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MBH20240013
1.采购项目简介
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检测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
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
项目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主要从事交通安全设施的制造、
施工、咨询等业务。为了控制交通安全设施的产品质量,赢得客户满意度,拟对
本公司生产的波形梁钢护栏、隔离栅、声屏障、防眩网等产品按照国家或行业标
准进行抽样检测、工厂检查等活动,满足质量控制的相关要求。
2.2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情况见下表:
序号
工作类别
检测内容
①完成环氧锌基、热浸镀锌涂层波形梁钢护
1
检测服务
栏;焊接网、刺钢丝网隔离栅;金属声屏障
等产品的检测及工厂检查工作并出具报告。
②完成防眩网的委托检测工作并出具报告。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
以下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证书)、公路水运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CNAS检验机构资质并均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应已被列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http:/www.jtsyjc.net/)中的试验检测机构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
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试验检测机构为供应商的非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
部门时,该试验检测机构应被列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http:/ww.jtsyjc.net/)中的试验检测机构名录);
(4)近5年内(2019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时间为
准)至少完成过1项交安设施工程或产品检测任务。
(5)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19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
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交安设施工程或产品检测任务。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
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方式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在线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线报名,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报名审核通
过后获取采购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导致报名不成功,一切后果均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方式: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将下述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
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nmgbhgcxmglyxg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
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证书)、公路水运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CNAS检验机构资质并均在有效期内;
4.报名表。(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
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注: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
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其他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截止时
间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邮箱(nmgbhgcxmglyxgs@163.com)。
5.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下午14:30
5.4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
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下午17时00分。
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香则视为响应
保证金无效。禁止供应商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响应保证金,供应商从基本账户绑
定的结算卡转出的响应保证金,视为无效的响应保证金。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段号。
递交响应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桥支行
账号:6232503200076347
5.5供应商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
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塔利西路东源投资集团C座
电
话:梁策
联系人:0471-312288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17号老干部局门脸北侧
第三家(博虹项管)
联系人:刘静、王琰
电话:18586016225、0471-5610163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