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消防信息化为民办实事项目重4重4质疑答复函重4

江南区消防信息化为民办实事项目重4重4质疑答复函重4

质疑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7号

法定代表人:邱宝华 联系电话:139*****83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对江南区消防信息化为民办实事项目(重4)(项目编号:NNZC2023-J1-015-NNJN(重4))的成交结果提出了质疑。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的规定,2024年5月17日该项目原竞争性谈判小组就质疑事项出具了质疑处理意见,现对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答复意见

质疑事项1: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南区消防信息化为民办实事项目(重4)成交公告-附件信息-响应报价表-二、响应报价表-1.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具体货物内容(品牌、型号、参数)-11.为满足恶劣环境使用要求,设备在-10℃时具备持续正常的物联通信能力,在-10℃~55℃环境下可正常工作。

答复内容1:经谈判小组核实,成交供应商南宁市佳惠共创科技有限公司在竞标时已作出相应承诺,且质疑答复已提供响应产品检测报告,无偏离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认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南区消防信息化为民办实事项目(重4)成交公告-附件信息-响应报价表-二、响应报价表-1.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具体货物内容(品牌、型号、参数)-2.设备能够监测探测周围环境温度,当温度超过设定的报警阀值时报警(报警音大于85dB),并将报警信息上传管理平台。21.设备应支持监测周围室内环境的温度和湿度,并定时自动上报至平台端。

答复内容2:经谈判小组核实,成交供应商南宁市佳惠共创科技有限公司在竞标时已作出相应承诺,且质疑答复已提供响应产品检测报告,无偏离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认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南区消防信息化为民办实事项目(重4)成交公告-附件信息-响应报价表-二、响应报价表-1.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具体货物内容(品牌、型号、参数)-10.设备应能产生故障报警并具备红外消音功能。

答复内容3:经谈判小组核实,成交供应商南宁市佳惠共创科技有限公司在竞标时已作出相应承诺,且质疑答复已提供响应产品检测报告,无偏离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认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南区消防信息化为民办实事项目(重4)成交公告-附件信息-响应报价表-二、响应报价表-二、可视化红外火焰探测器-具体货物内容(品牌、型号、参数)-22.需满足国家3C产品认证标准,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报告扫描件进行佐证,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答复内容4:根据成交供应商南宁市佳惠共创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回复,响应产品安通JTY-FD-FANT2988-F无3C认证,未能证明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而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参数偏离呈现为无偏离,谈判小组认为该项质疑成立。

二、处理情况

质疑人的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详见本项目公告。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5月21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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