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牌楼镇东兴滑石粉厂西侧圆管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城市牌楼镇东兴滑石粉厂西侧圆管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城市牌楼镇东兴滑石粉厂西侧圆管涵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海城市牌楼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海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14: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2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2楼)) | ||
预算金额 | ¥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2-******* | ||
采购单位 | 海城市牌楼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海城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炎,159*****1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莹,0412-******* |
项目概况
海城市牌楼镇东兴滑石粉厂西侧圆管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K2420GC
项目名称:海城市牌楼镇东兴滑石粉厂西侧圆管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位于海城市牌楼镇,主要工程内容:新建圆管涵,两侧端墙砌筑;进(出)水口防护墙,沥青路面恢复,具体工程内容详看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共计1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C证;(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2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2楼))购买采购文件。 联系电话:0412-******* 售价:500元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仅需提供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四)本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牌楼镇人民政府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
联系方式:徐炎,159*****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2楼)
联系方式:陈莹,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莹
电 话: 0412-*******
标签: 西侧圆管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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