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京01破144号关于公开选聘世纪开元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京01破144号关于公开选聘世纪开元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世纪开元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4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申33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北京世纪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开元”)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次日指定世纪开元清算组担任世纪开元管理人。
管理人为依法履行职责,查明世纪开元的资产负债情况,经报北京一中院许可,现公开选聘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
一、世纪开元基本情况
世纪开元系2001年4月18日经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802******M,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洪,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槐房联合公司院内),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出租商业用房;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世纪开元下设一家分支机构,为世纪开元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分公司”),第一分公司与世纪开元统一核算。
世纪开元2023年12月末账面资产总额5,928,932,461.04元、负债总额6,057,754,561.11元,资产负债率达102.17%。
二、审计机构资格要求
1、审计机构应符合以下参选资格要求:
(1)在北京市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
(2)审计机构拥有2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拟派出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4人;
(3)审计机构拟委派的审计团队负责人有10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主要参与成员有3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
(4)审计机构及其拟委派的负责人应有3件以上破产清算或重整审计工作业绩;
(5)审计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6)提交的工作方案实质响应本公告第四条所列工作范围;
(7)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承诺。
2、审计机构、审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与世纪开元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世纪开元提供相对固定的审计等中介服务;
(3)可能影响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参选机构应按照本公告记载的选聘材料要求,向本公告指定联系邮箱提交选聘材料盖章扫描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7时(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报名截止后,管理人将根据评选意见通知中选机构提供纸质版选聘材料。
2、评选流程
管理人评选流程如下:
(1)评定参选单位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2)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最低者中选;
(3)两家或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管理人将通知进行再次报价,最终报价最低者中选。
3、确定中选机构和签订协议
管理人将在10日内完成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后5日内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机构应在管理人通知后3日内派员进场工作。
四、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1、对世纪开元截止破产受理日(2024年4月1日)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世纪开元的出资缴纳情况,对世纪开元资金异常外流情况进行核查和披露;
(2)审计世纪开元自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4月1日的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4)审计世纪开元负债情况;
(5)审计世纪开元大额资金流向及与关联企业/人之间的资金流向;
(6)审计世纪开元关于村民权益保障各类款项的收支情况;
(7)审计世纪开元欠付职工工资、欠缴社保、医保、公积金费用情况,配合世纪开元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8)审计世纪开元历年各项税费申报及缴纳情况;
(9)审计世纪开元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10)核查世纪开元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世纪开元财产等情况;
(11)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财务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专门披露。
2、核查、披露世纪开元的账外资产;
3、配合管理人盘点、接管、调取世纪开元的财务资料,核查纸质凭证与电子账册的一致性;
4、梳理、核查世纪开元签署的拆迁安置保障协议、安置人员信息、安置款项金额、安置款、周转费等费用领取情况、装修费收取、退还等情况,世纪开元收取的各项购房款、租金等情况;
5、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根据管理人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6、按照管理人要求,对清算程序或后续清算转重整程序所需事项出具专项报告(如需要);
7、根据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就财务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8、按照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9、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应提交的报名参与遴选材料,包括:
1、参加世纪开元审计工作的意向书(自行撰写);
2、参选主体情况介绍(主体设立与历史沿革、规模等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业务业绩情况、破产项目服务案例经验等);
3、参选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的理解;
(2)对工作内容、承诺事项的响应;
(3)派驻团队简要介绍:负责人及执业业绩、成员执业情况等;
(4)项目报价。特别注意:审计机构应在报价时承诺先行提交审计报告、专项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审计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或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许可或批准后收取。
4、参选机构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惩戒,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与声明;
5、其他参选材料
(1)审计机构注册证书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审计机构拥有的2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执业期限证明、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
(4)参选机构执业责任保险;
(5)参选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载明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律师
联系邮箱:sjkyqsz@163.com
联系电话:153*****032
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暂停、延长、终止本次招募。
北京世纪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21日
标签: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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