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惠安石化园区水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合作开发企业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公告含综合评价标准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泉州惠安石化园区水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合作开发企业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公告(含综合评价标准)
(招标编号:慧吴2024集中式002)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泉州惠安石化园区水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合作开发企业竞争性配置工作方
案公告(含综合评价标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
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泉州慧昊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水面光伏电站建筑安装工程,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方案合作申
报工作。
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电力开发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1日12时00分到2024年05月24日11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2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惠安广电大楼4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惠安广电大楼4楼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慧吴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惠安广电大楼4楼
联系人:庄文曙
电话:059587377600
电子邮件:Q2 ZHHXNY@163.C0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泉州惠安石化园区水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
合作开发企业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根据《福
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
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4)192号
)(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在惠安县
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由我司牵头开展泉州惠安
石化园区水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开
发建设。为更好开发建设本项目,现制定《泉州惠安石化
园区水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作
为本次合作企业竞争性配置竞配依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报范围
着力贯彻执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优质、
高效、合理配置和利用惠安县土地和光伏资源,本项目位
于惠安县东桥镇和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水面光伏电站建筑安装工程,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具
体评审内容如下:
1.意向合作方案,主要包含:项目概况、企业简介、合
作开发模式、项目开发价值和贡献以及风险防控等内容,
且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
2.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申
报企业基本情况(含相关业绩)、拟建项目地点、建设规
模、技术方案、投资规模、计划投产时间、储能设施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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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等,以及项目所在区域太阳能辐射资源情况、项目建
设所依托的建设条件、已完成的前期工作情况。
二、有关要求
(一)合理申报项目。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在满足行
洪、供水、水生态及水环境保护、水利工程安全等要求的
前提下,利用水面及上部空间,以提高水域空间综合利用
效率。
(二)严格规范建设时序。申报企业应无前置条件承
诺在申报通知要求时限内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
网的申报企业3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牵头开发的新能源项目建
设。
(三)保障建设质量水平。申报项目采用的主要设备
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并具有一定先进
性和抗台风能力。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
设、保证安全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国
家可再生能源技术管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四)合理优选合作企业。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集中
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项目申报企业需承诺在项
目整个建设经营期的前五年(除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不
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三、评分细则(100分)
(一)意向合作方案(60分)
1.申报企业投资能力情况(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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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为电力开发企业,上年末净资产规模100亿元
及以上,资产负债率60%及以下,项目资金充裕、管理水平
高,近5年无不良信用记录,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2.合作开发意向内容(5分)
合作开发意向内容符合惠安县和县属国企发展要求,
得5分。
3.申报企业价值贡献情况(25分)
项目建设方案应有项目建成后税收、推动地方经济高
质量发展等方面有相关规划内容,并具有可行性、真实性
,根据对惠安县带来的价值和贡献酌情加分,满分25分。
企业提出的合作规划,对于不能如实、如期履约的,我司
有权利停止合作,且企业3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牵头开发的新
能源项目建设。
4.申报企业对本项目风险防控情况(10分)
申报企业具有开发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经验(装机容
量150MW及以上,以取得合法开工许可手续为准),根据建
设类型和抗台风能力,加1
2分,项目涉及抗台风能力达到14级及以上,加2分,抗台
风能力13级得1分;申报企业承诺所有风险由控股单位负责
,有效规避损失和管理责任风险,得2分;切实推动项目落
地,取得电网接入、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每项得2
分。
(二)申报企业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情况(40分)
项目建设方案中根据可行性、合理性、安全性及先进
-5
性评估,太阳能资源分析、设计方案、项目实施进度、投
资估算等内容完善程度,该4项根据情况酌情加分(详见综
合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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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及标准
分
4
申报企业对集中式光伏风险防控情况
10
申报企业已开发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150MW及以
上),根据建设类型和抗台风能力,加1
2分:企业针对光伏项目进行抗台风设计,抗台风等级14级
及以上得2分,抗台风等级13级得1分,未进行抗台风设计
4.1风险防控
得0分。
10
申报企业承诺所有风险由控股单位负责,有效规避损失和
管理责任风险,得2分。
确保项目落地措施(取得电网接入、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
门认可),每项得2分。
二
项目建设方策
40
申报企业项目建设方策编制情况
40
太阳能资
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发电量计算结果合理,
得10分
1.1
源分析
根据情况酌情减分。
10
项目选址避开生态红线、泄洪通道,对现有土地资源利用
1.2
设计方案
、
电网消纳送出等情况合理性分析,对项目场址地质、基
15
础等情况合理判断分析,得15分,根据情况酌情减分。
1.3
项目实施
项目2025年之前建设完成,得5分,根据进度酌情减分。
5
进度
1.4
投资估算
建设方案能适应惠安县当地气候情况,设备先进可靠,投
10
资估算合理,得10分,根据情况酌情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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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