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田滚河生态治理区污染物入河量监测与消减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田滚河生态治理区污染物入河量监测与消减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遴选田滚河生态治理区污染物入河量监测与消减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县赤田水库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在三道镇田滚河部分河段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为做好后续跟踪监测评价工作,科学评估生态修复工程减污效果,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技术经验模式提供科学依据,我局拟开展实施田滚河生态治理区污染物入河量监测与消减能力提升项目,现特邀请相关招标代理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进行支付。有意向报名的单位,须在公告时间内报名,最终选定结果以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在田滚河农村污水、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区开展污染物入河监测、负荷核算与消减能力提升,重点开展以下内容:
(1)在田滚河生态治理区域设置常态化水质、水量监测点,持续开展水质水量监测;
(2)在农田种植区设置农田退水水质水量监测点,持续开展水质水量监测;
(3)开展施肥状况调查及农田退水输移衰减过程监测;
(4)开展污染物入河时空分布特征分析与负荷核算;
(5)基于监测评估结果,提出人工湿地调蓄模式及农田退水“田-沟-塘”协同净化模式优化路径。
该项目费用预算140万元。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2.具有履行招标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与本次政府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谢绝联合报名。
三、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单位机构情况简介;
3.资格证明文件;
4.近三年相关业绩;
5.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6.报价清单(根据收费标准和相关依据折扣报价);
7.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4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以受理。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者邮寄。
六、报名地点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办。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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