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
(二)采购需求:本项目总预算2230万元,其中分包一:795万元,分包二:173.4万元,分包三:366.8万元,分包四:307.1万元,分包五:282.1万元,分包六:305.6万元。
分包一:拟采购应急前突车、救援起重车、应急电源车、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排水抢险车(小型排水抢险车)、消防摩托车、除雪除冰车等应急救援车辆等。
分包二:拟采购通信指挥类装备包含,宽带自组网基站、卫星便携站、单兵图传、数字集群手持终端、北斗终端、救援无人机等。
分包三:拟采购救援装备,包含专业救援船艇遥控救生圈、便携式担架、水面移动救生担架、浮艇泵等。
分包四:拟采购破拆类设备,包含破拆机器人、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红外热成像仪等。
分包五:拟采购电源照明灭火类设备,包含应急电源、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防水头灯、应急电源、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水深探测仪等。
分包六:拟采购切割工具类设备,包含正压空气呼吸器、自救呼吸器、正压空气呼吸器、水下切割机、绝缘剪断钳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2日09:00至2024年05月24日17:30。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 标的 |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 自身优势 | 参考价(万元) |
(二)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中。
(三)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7:30
(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文件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完成发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孔伟全
联系电话:0527-********,186*****620
标签: 基层防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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