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中心敬老院公共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灵武市中心敬老院公共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武市中心敬老院公共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灵武市中心敬老院
行政区域 灵武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15: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灵武市政务大厅5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灵武市政务大厅502室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彦秀
项目联系电话 136*****010
采购单位 灵武市中心敬老院
采购单位地址 灵武市东盛路南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学明139*****889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政务大厅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彦秀136*****010

项目概况

灵武市中心敬老院公共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2024-ZC-003

项目名称:灵武市中心敬老院公共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qq.com

方式:*********@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政务大厅5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政务大厅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需将资格要求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邮箱,邮箱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参与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中心敬老院     

地址:灵武市东盛路南端        

联系方式:胡学明139*****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政务大厅602室            

联系方式:王彦秀136*****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彦秀

电 话:  136*****010

 

标签: 公共设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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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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