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大塘街购买餐饮油烟、噪音、废气排放检测服务抽检委托服务遴选公告

越秀区大塘街购买餐饮油烟、噪音、废气排放检测服务抽检委托服务遴选公告

为加强越秀区大塘街辖区内餐饮油烟、噪音、废气排放的管理,大塘街道办事处需购买餐饮油烟、噪音、废气排放抽检委托服务,现对购买第三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相关环境检测服务事项进行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检测机构参加报价与合作。

一、服务采购人

越秀区大塘街道办事处

二、服务名称

越秀区大塘街购买餐饮油烟、噪音、废气排放抽检委托服务项目

三、服务公告时间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

四、服务内容

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因环境执法检测资质项目不足,越秀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购买餐饮油烟、噪音、废气排放抽检委托服务项目

五、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上述环境检测和污染源检测。

2、必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附表中含油烟检测、噪音、废气排放检测项目。

3、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提供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证书或上岗证和2名以上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名单。提供相关部门对所有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且愿意接受并配合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以保证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质量为目的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5、遵纪守法,近两年(机构成立少于两年的,自成立起计)未受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或认证认可机构等的处罚、通报批评的。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检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检测人员上岗证或培训证明。

5、正式报价单(报价不超过《广东省环境检测行业指导价》)(加盖公章)。

6、检测报告模板。

请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将资质、盖章确认的报价单纸质版在公告期内通过快递送达或面交。

七、联系事项

联系部门:越秀区大塘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大塘街101号

联系人:巢先生

联系电话:020-********

邮箱:******@qq.com

越秀区大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饮油烟 检测服务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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