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推动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行动方案》公示
《衢州市推动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行动方案》公示
现将《衢州市推动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行动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书面向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匿名、冒名反映或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衢州市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2046室
邮政编码:******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1日
衢州市推动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行动方案
(送审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精神,按照《浙江省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浙农机发〔2024〕5号)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和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更好地服务于四省边际现代产业(农业)桥头堡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将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工作,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提单产行动、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有机融合,一体统筹推进。要坚持守正创新,通过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农用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助推农业三大百亿产业打造、“3+X”特色产业提升、未来农业园区建设、国家和省级有关试点示范创建等创新性工作,凸显衢州元素。
二、主要目标
通过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更好地拉动社会投资,加快现代农业设施与装备更新升级,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与效益,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具体要实现“四增一减两创”,即与2023年相比,到2027年,全市农业领域设施装备投资规模增长30%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60%以上,农用设施大棚建设提升0.6万亩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农事服务中心25个以上,累计淘汰老旧或国Ⅱ及以下柴油农机400台(套)以上,建成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省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各2个。以上目标将根据有关政策变化、经济发展趋势、群众最新需求,实行一次规划、动态调整、稳妥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持续实施《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和《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细则》,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机主积极报废更新老旧农业机械,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和质量情况,按照使用年限、排放标准、实际使用状况,科学合理制定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分年度计划。重点淘汰更新谷物烘干机存量燃煤热风炉,推广应用以电能、生物质颗粒为热源的粮食烘干设备,减少农业碳排放。
(二)支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全面掌握全市现存非标农用设施大棚(含山地农用钢架大棚)、标准农用单体和连栋钢架大棚、手动卷帘设备安装数量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建设提升计划。推动新建一批标准农用钢架大棚、报废更新一批非标和老旧的标准农用大棚、提升改造一批农用钢架大棚,重点将大棚手动卷帘升级为智能自动卷帘。
(三)强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以粮油产业为重点,调整优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规划,配足配齐粮油生产耕、种、收、管、烘等作业环节机械装备,加强农机存放、农机维修等功能建设,强化工厂化集中育秧设施装备建设,拓展农作物秸秆收储功能。支持“双柚”、油茶、茶叶等土特产业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智能采摘、山地运输、高效植保等关键环节农机装备试验应用,拓展特色产业农事社会化服务范围,提高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
(四)推进高效低耗智能农机应用。组织实施现阶段的农机装备国Ⅳ排放标准,以保障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核心,鼓励农民群众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加大对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具、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具、高端复式智能农机、农机装备补短板机具等产品推广力度,重点推进定位终端、辅助驾驶系统在大中型、移动式农机装备上的应用。
(五)完善农机报废回收机制。加强与商务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梳理有资质的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主体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应用“浙农机”网上平台,搭建面向农机户、回收拆解企业和行业部门的农机报废回收数字化管理系统。支持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开展上门取机、免费拖机、代办服务等便民惠民措施,实现农机报废回收站点县级全覆盖。
(六)推动老旧内陆渔船报废更新。全面掌握辖区内渔船保有量和使用现状,综合考虑船龄、船况、群众意愿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老旧内陆渔船报废更新,同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渔船安全设施、船容船貌、生活环境等软硬件明显改善,实现内陆渔船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七)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工作创新。聚焦全市农业农村十大专项行动,通过大力实施重要农产品增产保供、“土特产”升级、科技兴农、生态提升等专项行动,提升农业三大百亿产业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促进“3+X”特色产业丘陵山区农机化关键薄弱环节补短板,将未来农业园区打造为集成展示农业领域设施装备更新成果的重要窗口,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成为先进适用农机具更新的鲜活应用场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加大部门协同,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行动方案,做好有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有关目标任务分解见附件1)。
(二)优化政策支持。各地要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统筹农业“双强”、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扶持政策,整合项目和资金资源,支持农业设施设备报废更新提升。
(三)强化风险管控。各地要增强风险意识,规范政策实施,建立健全信息档案,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四)畅通信息报送。各地要认真总结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工作的阶段性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有关工作进展实行月调度(详见附件2,联系方式:衢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尹晋涛,*******)。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衢州市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目标任务分解表(2024-2027年)
2.衢州市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工作月调度表
附件:1.衢州市农业领域大规模设施装备更新目标任务分解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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