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6.19”开放日融媒体公益宣传活动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6.19”开放日融媒体公益宣传活动网上询比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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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音像制作服务 需求描述 (一)拍摄一部救助主题音乐MV(二)融媒体宣传活动 | ¥89,000.00 | 1(项) | ¥89,000.00 |
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一份(PDF格式)
采购人自行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
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费、人工费、设计费、所需设施设备费、资料费、交通费、管理费、税金、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一)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待完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验收材料,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
(二)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符合合同约定金额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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