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水质日监测采样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水质日监测采样车辆
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ZQL-YCCG[2024]-03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吕市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水质日监测采样车辆程赁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375万元,招标人为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卫生监督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橋本次拟采购一家车辆租赁公司,提供租车包车服务,车辆租赁公司须提供商务车2
台,车辆的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车况良好,保险齐全,车辆应保证相对同定。每台伞辆配
备1名专职驾驶员和】名以上备用驾驶员(各用驾驶员作用为在专职驾驶员因请假等情况无
法出车时驾驶车辆),驾龄须在5年以上,熟悉车况。车辆使用范围为宜昌城区(含夷陵区)
突发水质异常情况临时用车服务范围为宜昌市城区及下辖县、市、区。(具体要求详见第三
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卫生监督所
辆租
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卫生监督所)2024采样车辆租
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数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木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改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车辆租赁公司须是《宜昌市市级行致事业单位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项目》小型客车包车
服务入围协议供应商目录的单位(提供小型客车包车服务入围协议供应商目录截图加盖供
应商公章)
(2)租赁的车辆必须为汽车租赁公司登记车辆,司机必须是程车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职工,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驾龄在5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程赁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况性能
良好,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保且每座不低于50万元,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令管型
(4)采胸人需要用车时,能在60分钟内响应并安排和用
供承
诺函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该判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2楼12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水质日监测采样车辆粗项目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株12楼120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日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7Q1.-YC0G[2024]-032
2、项目名称: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水质日监测采样车
辆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73750.00元
5、最高限价按租鳗车辆单价进行报价,单价限价为75(
管
车辆的单价
限价为450元/天,半天使用车辆的单价限价为300元5
6、采购需求:本次拟采购一家车辆租赁公司,提供租
须提供商
务车2台,车辆的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车况良好,保湾
彩车辆应保周定。每台
车辆配各1名专职驾驶员和1名以上各用驾驶员(各用驾驶小为商驶员因请假等
情况无法出车时驾驶车辆),驾龄须在5年以上,热卷车况。车辆使用范围为宜昌城区(含
夷陵区),突发水质异常情况临时用车服务范围为宜昌市城区及下辖县、市、区。(具体要求
理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日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尖
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车辆租赁公司须是《宜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项目》小型客车包车
服务入围协议供应商目录的单位(提供小型客车包车服务入围协议供应商日录截图加盖供
应商公章)
(2)租赁的车辆必须为汽车租赁公司登记车辆,司机必须是和车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职工,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驾龄在5年以上
材料复
件加盖单位公章)
(3)租赁车辆的交强验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
良好,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
不低
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采购人需要用车时,能在60分钟内响应并安排租用车型到采购人定场地。(提供承
诺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3、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群伦项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否则由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
规定处理。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子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
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
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间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疾病预防控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
联系方式:0717-6446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联系方式:15608604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卓
电话:1560860477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纪检部门或者法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4号
联系人:鲍业勤
电话:017-64463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联系人:熊享
电话:1560860477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d0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