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医院、脑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泌阳县人民医院、脑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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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泌阳县人民医院、脑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泌阳县人民医院、脑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
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泌阳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泌阳县人民医院、脑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 服务范围:泌阳县人民医院、脑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
2.3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运行服务等全包干式项目,日处理污水量约为 800 吨左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类似项目中没有
负面记录及不良社会报道和法律纠纷的书面声明。
3.3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
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3.4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不存“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将查询结
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0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08:
30—12:00 时;下午 14:30—17:00 时(北京时间)。
4.2 领取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 号楼 B 座 6 楼。
4.3 请携带:
4.3.1 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 营业执照。
4.3.3 书面声明(后附格式)
4.3.4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3.5 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以上证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审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 A4 复印件一套存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原件。
按以上要求获取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
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
追究其责任。
4.3.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6 月 14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地点
为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 号楼 B 座 6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泌阳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李主任
地 点:泌阳县花园路 128 号
联系电话:0396-7922866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 号楼 B 座 6 楼
联系人:易先生
电 话:0371-55021389 86688490
书面声明(格式)
2024 年 05 月 21 日
致:泌阳县人民医院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
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自主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实施队伍。
2、我公司、法人及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类似项目中没
有负面记录及不良社会报道和法律纠纷,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
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
章)
年 月 日

标签: 运营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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