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街面及中心村巷道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建设街面及中心村巷道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现拟将湖塘乡集镇人行道及湖塘村中心村巷道铺装工程公开发包,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项目地址:丰城市湖塘乡集镇及湖塘村
2、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湖塘乡集镇人行道及湖塘村中心村巷道铺装工程,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和实际需要用垫层找平后,用5CM厚的水泥砂浆铺装青石板(铺装材料甲方供)。再按甲方要求和实际需要在街面铺装路沿石(铺装材料甲方供)。
3、项目建设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并接受湖塘居委会与湖塘村中心村改造理事会监督、验收。
4、工程初步预算为484533元(含税金),采取报价承诺法招标。
二、施工工期: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8月30日。
三、付款方式: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款由施工方先行垫付,工程完工后通过湖塘居民委员会及中心村理事会全体成员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一半,其余工程款在2017年6月30日前付清。
四、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及园林景观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不接受个体户承包。
2、请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五大员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湖塘乡公共资源交易站交纳投标保证金,报名资料费400元,未中标者在招标会议结束后返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没收。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论是否中标,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签订合同及相关事项: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后3天内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并组织机械人员进场施工。无正当理由,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日内,中标人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应依法赔偿中标人损失;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工程连续5天停工,发包方可以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报名时间:2016年 6月 22日上午9时——2016年 6月28日下午17时止;
报名地点:丰城市湖塘乡公共交易站。
投标时间:2016年 6月29日上午9时
招标代理机构:丰城市湖塘乡公共交易站
报名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159*****826
项目负责人:邹树国 联系电138*****859
丰城市湖塘乡湖塘居民委员会
丰城市湖塘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6年 6月22日
标签: 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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