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9辆)旧机动车招选报废机构招标公告

一批(9辆)旧机动车招选报废机构招标公告





标的名称

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批(9辆)旧机动车招选报废机构

项目编号

09CL********

挂牌价格(元)

32000.00

首次登载报刊

包头晚报

标的数量

1

挂牌起始日期

2016/6/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6/6/30

标的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 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 本情况

标的名称

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批(9辆)旧机动车招选报废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旭刚二手车评估鉴定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评估基准日

2016/4/12

内部决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车辆勘验地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车辆勘验时间:2016年6月22日—30日工作时间。 车辆勘验联系人:张洪涛 电话:138*****111。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自行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网(www.nmcqjy.com)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经营规模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2D

所属行业

有色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国资监管机构地区代码

150100

批准单位名称

NGC 2016 0020

批准文件文号

NGC 2016 0020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批(9辆)旧机动车招选报废

挂牌价格(元)

320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参选机构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参选机构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与清单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2)车辆交接前甲方负责承担车辆违章扣分罚款,车辆交接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乙方承担。部分车辆行驶证正副本、登记证书缺失,补办证件、漏检补检、拖运、报废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报价最高的参选机构3个工作日内须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在递交《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车辆回收价款、交易服务费。(4)乙方在接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交接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北方稀土(集团)公司办理完毕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的交接。(5)乙方须在车辆交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报废手续,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报废证明。 (6)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顺延5个工作日。若顺延期甲方仍未提供,乙方有权解除交易并退还车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乙方退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同时甲方需承担乙方已支出的车辆拖运费用(乙方须提供正规发票)。 (7)乙方承诺不拼装车、不对外出售报废汽车、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保证对车辆处理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受让方资格条件

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20000.00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20000.00元

保证内容

1、参选机构须用对公账户在2016年6月3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前,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交纳2万元的参选保证金。参选机构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最终报废车辆回收服务机构后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参选机构的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无息退还。 2、为保护委托方及真实参选机构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参选机构,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费用后,甲方有权扣除参选机构已交纳的参选保证金及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1)参选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被确认资格的参选机构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乙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4)乙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5)乙方因自身主观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标的报废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的。 3、履约保证金自乙方提交全部车辆报废证明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过户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过户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标的附加信息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所属部门

产权业务三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晋莉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38*****1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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