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乡桂家村水泥路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环城乡桂家村水泥路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本关键内容公示时间自2016年6月22日起至2016年7月2日结束。

  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环城乡桂家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树市环城乡桂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路线长度2.4km,路基宽6m,路面宽4.5m,面层为水泥混凝土。

  2.2 计划工期: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近3年内完成过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环城乡桂家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

  联系人:吴长文

  电 话:****-********

  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本款内容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指通过初步评审、第二信封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第二信封开标时现场计算并宣布的投标人投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投标价得分相等时,其排序规则为:

a.若投标报价不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b.若投标价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2.1.1
第一信封形式

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c.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d.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e.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f.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人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没有提出分包计划。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1.2
第一信封资格

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公司出资情况工商查档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1.3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必须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的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5)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6)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1.4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电子版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规定编写,组成齐全完整;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5.2.5款规定的开标现场废标情况。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 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4项

2.2.3
投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4项

2.2.4
评分标准
本款内容不适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办法中“作废标处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均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2) 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办法(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1]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按其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注:招标人采用合理低价法时,也可采用双信封形式,即: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密封,第一个信封内为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内为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同时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5)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第5.2.3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6)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7)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招标人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时,应使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有关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相关条款。招标人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及“评标办法”正文。但可修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开标记录表、投标文件格式等与双信封形式有关的内容。

  (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作废标处理。

  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所列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榆树市环城乡桂家村村民委员会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

联系人:吴长文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
榆树市环城乡桂家村水泥路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榆树市辖区

1.2.1
资金来源
上级补贴和地方自筹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榆树市环城乡桂家村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2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6年8月20日

1.3.3
质量要求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其他要求: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本款内容修改为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电子版固化清单由招标人提供,下载邮箱:jlsjhzb@126.com,密码:********,文件名:《榆树市环城乡桂家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本款增加以下内容
投标人应仔细核对所投标段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在规定时间之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对清单作出调整,并视为清单中已包括图纸的全部工作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不接受承包人针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的变更和索赔。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7月12日9:00时

2.2.2
本款内容修改为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涉及到规定的应公开关键内容,招标人应当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将澄清的内容上传至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站。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本款内容修改为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下简称“第一信封”):

(1)投标函(不包含投标报价)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承诺函;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以下简称“第二信封”)

(1)报价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合同用款估算表。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注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长新(金域)支行(银行代码:********1039)

银行账号:1572 2172 1442

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财务部):****-********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按本章第4.3款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且招标人已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3.4.4
本款增加以下内容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资质,互相串通、结盟,伪造虚假业绩、人员、财务、履约情况等,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进行投标者。

3.5
资格审查资料
对资格审查资料各表格应附的相关证明资料的要求详见各表格的脚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5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3年~投标截止时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3年~投标截止时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份,另加一份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U盘)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书脊上应明确标注投标人的单位全称。

4.1.1
本款内容修改为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应分别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信封的正本、副本应密封在一个封套中。第二信封的正本、副本、单独密封的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U盘)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

4.1.2
本款内容修改为
删除“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封套: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封套:

(项目名称) 标段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

投标人名称: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5.1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地点: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地点: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本款增加以下内容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投标文件应当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5.2.1
本款内容修改为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第一信封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到场情况;

(3)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记录投标文件递交、密封情况及其他内容)上签字确认;

开标会议结束。

5.2.2
本款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开标过程。

5.2.4
本款内容修改为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第二信封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宣布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由投标人代表检查第二信封的密封情况;

(4)在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的监督下,开标现场公开、随机确定复合标底的浮动系数α;

(5)开标人当众开标,公布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第二信封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2]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

(6)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人投标价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a. 复合标底计算:

C=(A+B)/2

式中:A-投标控制价上限(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7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公布),计算保留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B-除按本章第5.2.5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在A值的90%(含90%)至100%(含100%)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B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投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均未进入复合标底的计算范围,则C=A。计算保留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C-复合标底值,计算保留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b. 评标基准价计算:式中:D-评标基准价,计算保留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C-复合标底值。

α-复合标底的浮动系数(浮动系数α范围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7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公布,并在开标现场公开、随机确定)。

c. 当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10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式中:F-投标人投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D1-投标人的投标价。

D-评标基准价。

E-扣分值。若D1>D,则E=2;若D1<D,则E=1。

(7)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价得分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投标价得分结果。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价得分结果。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价得分结果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会议结束。

5.2.5
开标现场废标
原项修改为: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其投标价不参与与投标价得分排序有关的任何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函填报了多个投标总报价;

(3)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有明显错误;

(4)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值。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6.1.2
本款内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2)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的近亲属;

(3)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4)其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的人员。

7.1
本款内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7.2
中标通知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同时在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结束后,在本章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10%合同价格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书之前,按以上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额度,通过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

8.2
本款内容修改为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六十条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9.5
本款内容修改为
监督机构: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榆树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的补遗书或其他补充文件(如有)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lsjhzb@126.com,密码:********)的方式进行公布,同时电话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确认函发送至补遗书上指定的邮箱(jinhuizhaobiao@126.com)。如果投标人未在邮箱里成功下载上述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必须达到5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

近3年内[3]完成过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 被责令停业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6) 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7) 经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4]
数量
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道桥相关专业[5]工程师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颁发且已经注册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B级安全员证书。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近3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人
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近3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


合同附件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6]

人员[7]
数量
资格要求

计划统计

负责人
1
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担任过公路工程的计划统计负责人。

测量负责人
1
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担任过公路工程的测量负责人。

质检负责人
1
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担任过公路工程的质检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1
中级会计师职称,从事公路工程财务工作经验3年,担任过公路工程的财务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员
1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工程安全工作经验3年,担任过公路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8]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平地机
120KW以内

1

光轮压路机
6-8t

1

光轮压路机
12-15t

1

轨道式水泥混凝土摊铺机
2.5-4.5m

1

电动混凝土刻纹机


2

电动混凝土切缝机


2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
250L以内

1

全站仪


1

养生室自动温湿控制仪


1

水泥混凝土试验仪器


1

养生室自动温湿控制仪


1

核子密度仪


1

[1]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2)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1.3项~第3.1.6项内容不适用。[2] 若投标函中的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3] 近3年指2013年1月1日以后竣交工的项目。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要求备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包括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互相兼职,所有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5]道桥相关专业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专业。

[6]本表要求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正式雇员。在投标时无需将简历表和资历证明材料附入投标文件。在合同谈判阶段,预中标人必须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且不允许更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拟投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拟任职务、社保信息进行查询核实。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如果投标人不积极配合查询核实,将视为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满足施工要求,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7]本表所列人员不得互相兼职。

[8]在合同谈判阶段,预中标人必须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且不允许更换。

                                 榆树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22日

标签: 水泥 施工 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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