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路灯、景观灯工程”项目拟定竞争性谈判对象名单公示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路灯、景观灯工程”项目拟定竞争性谈判对象名单公示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路灯、景观灯工程”项目拟定竞争性谈判对象名单公示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永平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路灯、景观灯工程”项目经永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颁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编号:YPCG2016-019)。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采【2014】3号)文件规定,现对该项目拟定谈判对象进行公示:
投标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
江苏迪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李爱林 | |
扬州兴龙电器有限公司 | 柏乃华 | |
隆昌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冯富平 | |
扬州市运康公用设施有限公司 | 韩学梅 | |
江苏朝霞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 赵 莽 |
一、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及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方式推荐了谈判对象,其名单如下:
二、推荐专家:
姓名:李奇;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苏朝吴;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字建伟;职称:工程师。
三、公示期限及说明
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7),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理由阐明详细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办公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二楼)。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报送永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备查。
四、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单位: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马建岗135*****635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21号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吴林芬 ****-*******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二楼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永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98号
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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