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绛县委党校新绛县委党校中央空调设备再次招标公告
中共新绛县委党校新绛县委党校中央空调设备再次招标公告
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共新绛县委党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新绛县委党校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绛县委党校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140*****02010472-01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价538213元整。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具体要求、规格标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采购内容:空调系统。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开标时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所需要的如下特定资格要求:
a)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央空调生产厂家,且具备机电安装一级资质;
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
5、2015年第四季度或2016年第一季度缴纳社保金凭证及明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6、2015年第四季度或2016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
7、2015年第四季度或2016年第一季度全体职工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名单中)及记账凭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份报名后留存)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起至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一: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二楼)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地点二: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行号:********0220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02010472-01)。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新绛县委党校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135*****850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南路35号209房间
邮编:044000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82*****704
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2日
标签: 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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