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绛县委党校新绛县委党校中央空调设备再次招标公告

中共新绛县委党校新绛县委党校中央空调设备再次招标公告

中共新绛县委党校新绛县委党校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再次公告招标公告

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共新绛县委党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新绛县委党校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绛县委党校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140*****02010472-01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价538213元整。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具体要求、规格标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采购内容:空调系统。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开标时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所需要的如下特定资格要求:

a)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央空调生产厂家,且具备机电安装一级资质;

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

5、2015年第四季度或2016年第一季度缴纳社保金凭证及明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6、2015年第四季度或2016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

7、2015年第四季度或2016年第一季度全体职工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名单中)及记账凭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份报名后留存)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起至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一: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二楼)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地点二: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24170

行号:********0220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02010472-01)。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新绛县委党校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135*****850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南路35号209房间

邮编:044000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82*****704


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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