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开展盘活存量土地攻坚工作及存量土地调查服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开展盘活存量土地攻坚工作及存量土地调查服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开展盘活存量土地攻坚工作及存量土地调查服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为深入推进土地攻坚和城市资源盘活行动,需要对地块进行前期调查,了解地块位置、规划、背景、现状等具体信息,为项目的推进,进展情况的汇总、梳理、分析形成系统材料提供服务保障。土地攻坚现状及存量土地调查相关测绘费用40万元;土地攻坚工作及存量土地调查规划类费用60万元。
一、包组一 2024开展盘活存量土地攻坚工作及存量土地调查服务费
-土地攻坚现状及存量土地调查相关测绘类服务。
二、预算金额 40万元(折扣率报价)
三、包组属性 服务
四、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五、履约期限 1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六、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维保期(质保期): 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八、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满足沈阳土地储备中心对存量土地调查等工作需要,购买以下服务项目。
1、项目内容(以下为估算工作内容,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内容及工作量为准)
(1)常规测绘服务:根据需求对地块进行内业或外业坐标测量,数量约100点;根据需求探测存量地块内及周边道路管线的位置、埋深、管径、材质、权属单位等属性,提供基础管线数据,长度约10公里。
(2)电子与纸质供图服务约20幅:按要求提供地块的现状地形图及管线图的电子版或者纸质版服务。
(3)现场踏勘服务约70宗:针对土地攻坚地块进行跟进处理,现场采集并后期制作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最新正射影像、全景照片和视频等数据成果,更新云攻坚平台数据内容,通过全景展示攻坚地块现状,上传相关文件,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4)其他测绘服务。
2、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3、主要技术依据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GJJ/T73-2010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T*****-2008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00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23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2008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4、质量控制
检查验收工作按《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008进行,作业中完成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全部合格后提交甲方验收。
九、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付款方式及条件
1.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对应收费标准*折扣计费按实际完成量付款;
2.每半年付款,对当期完成工作进行核定、结算。
3.验收通过后,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实际工作量核定单、发票支付尾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为深入推进土地攻坚和城市资源盘活行动,需要对地块进行前期调查,了解地块位置、规划、背景、现状等具体信息,为项目的推进,进展情况的汇总、梳理、分析形成系统材料提供服务保障。土地攻坚现状及存量土地调查相关测绘费用40万元;土地攻坚工作及存量土地调查规划类费用60万元。
一、包组二 2024开展盘活存量土地攻坚工作及存量土地调查服务费-土地攻坚工作及存量土地调查规划类服务
二、预算金额 60万元(折扣率报价)
三、包组属性 服务
四、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五、履约期限 1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六、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八、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满足沈阳土地储备中心对存量土地调查等工作需要,购买以下服务项目。
1.服务内容(以下为估算工作内容,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内容及工作量为准)
①土地攻坚工作约50宗
攻坚年度计划规划核实:核实年度计划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控详规划用地(历版)、周边规划要求、城市设计要求、净空要求、黄线要求、生态红线要求、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地、绿线要求、紫线要求、黑线要求、地下空间要求、地铁相关要求等。
攻坚年度计划相关图纸制作:对项目位置、用地范围、征拆情况、周边情况等进行核实,形成相应图纸。
攻坚年度计划版面设计制作、PPT宣传展示、装裱打印。
②存量土地调查服务约10宗
调查、分析不同城市存量土地,提供存量土地调查相关服务(区位、现状、规划控制、发展潜力等),形成分析性成果报告。
其他规划服务。
2.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主要技术依据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4.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九、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付款方式及条件
1.按照《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辽规协[2002]16号)对应收费标准*折扣计费,按实际完成量付款;
2.每半年付款,对当期完成工作进行核定、结算。
3.验收通过后,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实际工作量核定单、发票支付尾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001包的供应商须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参与本项目002包的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视为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一致。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曼、张冬妮、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