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靖边县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边县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靖政审批投发【202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靖边县阜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靖边县人民西路南侧、长庆路西侧、新汽车站东侧 ;

2.2 工程规模:新建主楼地上15层,地下1层,裙楼3层,主楼建筑结构高79米,裙楼建筑结构高23.45米,总建筑面积*****㎡ ;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2.4 计划工期:6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靖边县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yr5klyg6a001;标段类型: EPC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靖边县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①设计:所有地上、地下所有构、建筑物的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核六级)、装饰装修设计、室外总体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智能化设计、装配式设计、绿色建筑、幕墙设计、亮化设计、标识标牌导向设计。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安装工程设计、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绿色建筑及节能工程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相关图纸深化设计的所有内容);

②采购: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招标人要求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构成该项目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及酒店装饰装修、布草、家具和酒店正常经营所需的一切用品,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施工:招标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据此出具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础、基坑围护、土石方、建筑、结构、精装修、安装、消防、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安装、景观绿化工程等涉及的所有工程;

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设备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预定位、预测绘、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配合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准备、检验检测、系统集成、工程保险、法律服务等其他专项工作,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最终达到设计及招标人要求的使用标准;共设为一个合同标段;

2.7 招标依据: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已经批复,初步设计审查完成,招标以初步设计为依据,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靖边县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③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靖边县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由两家单位组成,分别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及设计资质,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赋码后的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省、内外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网页截图),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1-3 项提供承诺、4项提供网页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05月21日 17时00分 起至2024年05月26日 17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6月13日09时30分 ,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8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靖边县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靖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9.其他

9.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9.4 该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靖边县阜美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北大街73号 地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联系人: 高旭 联系人: 侯莹
电话: 199*****133 电话: 199*****665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
账号: 账号: 610*****150*********

标签: EPC工程 服务中心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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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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