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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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5-22 至 2024-05-29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曹晓晨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13,000.00
最高限价(元):3,597.3
采购需求:

1、础设施维护维修管理

红沿河前沿站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前沿站实验室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1个标准气象场占地面积约350平方米,位于瓦房店市复州城镇。流出物监测实验室占地面积4865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监督性监测系统目前有9个自动监测子站建成并投入运行,其中8个分布在核电厂外围20km范围内,另有1个位于中心大连实验室顶楼。

供应商负责对前沿站实验室、流出物实验室及自动监测子站做好基础设施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运维时的耗材及配件,有相关运维人员常驻进行运维工作,人员编制的设定、岗位的设置及班次的编排,要满足和保证项目合理、安全运维的需要,由供应商负责维修耗材的成本,在运维过程中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所有人员人身安全,发现问题积极解决并及时汇报,做好记录,主要运维内容包括:

①做好前沿站和流出物实验室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24h在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②每天对前沿站和流出物实验室基础设施、消防、水电、门锁、围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地板损坏更换、设施设备生锈腐蚀、消防设施器材时效性、照明电源、监控系统、水电供应及管道线路、围网、门窗,并巡视气瓶间、柴油机房、UPS机房、排水管道、化粪池等,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外露线路及时更换,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实验室的避雷和消防系统,每年一次年检并出具检测报告。

③定期对气象场草坪及流出物实验室草坪、树木进行浇水、修整、补缺;每年对站房护栏、围网等设施进行防锈喷漆处理。涉及的园区绿化,应根据季节的变化,绿化植被的日常养护(包括枯枝落叶的梳理、修剪、喷药、浇灌、越冬的涂白、防风帐的设置等)要及时,乔木、灌木的布局合理,小品的设置与项目的运维相符合。

④前沿实验室电梯维护,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维保。应当至少每十五天对电梯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以及年度自行检查项目,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2、自动监测子站维护维修管理

自动监测子站应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巡检,检查自动监测子站数据传输、监测设备是否正常,监测站房等基础设施是否有生锈腐蚀或其他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做好自动监测子站巡检记录,主要职责包括:

①每周至少一次对自动监测子站进行巡检,遇其他特殊情况可进行调整;

②巡检过程中负责对自动监测子站卫生进行清洁及安全防盗检查工作;每季度对自动监测子站室外设备进行大清洁,包括:除尘、防腐防锈措施等;巡检过程应对数据系统(包括数据显示、数据存储及数据传输)进行检查,现场确认数据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③检查自动监测子站基础设施、电力供应、UPS、工控机、空调、自动监测子站室外设备是否正常,是否有生锈腐蚀或其他不安全隐患,并做好自动监测子站巡检记录,定期对自动监测子站UPS进行充放电;日常巡检中,发现外露线路应制定施工计划,并及时更换;

④自动监测子站的应急巡检:遇到极端恶劣天气及特殊情况(冰雹、狂风、暴雨、停电、断网、设备故障等)影响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系统及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异常进行维护维修,作好记录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中心相关负责人汇报;

⑤与有线及无线网络运营商联系,及时进行网络合同的续签,并根据续签合同及时缴纳网费,确保自动监测系统网络传输正常;

⑥保证前沿站数据中心、系统自动监测子站数据正常,如发现自动监测子站及服务器断数或异常现象(数据异常、供电异常、网络异常等),应在2小时内达到现场,及时维修;如无法处理故障时,应及时向我中心负责人汇报,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维修工作。

3、卫生保洁

应做好前沿站和流出物实验室院内及室内基本卫生清洁;主要内容包括:

①做好前沿站及流出物实验室室外卫生清理,垃圾运输至指定垃圾站处理,冬季及时清扫门口积雪,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②负责前沿站及流出物实验室桶装水、厕纸、洗手液、洗衣粉、纸巾、笤帚、拖把、洗化用品用具等日用品供应;

③组织人员每月对前沿站和流出物实验室进行一次卫生清洁(包括各房间窗户、窗台、窗帘、地面、办公家具、室外阳台、防腐除锈等);

④同时,配合核电厂按照核电厂相关流程和资质要求,定期对前沿站或流出物实验室化粪池污水及实验室化学废物进行清运,确保将污水运至核电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应急电力系统维护

前沿站和各自动监测子站配备有应急电力系统包括柴油发电机、转换开关及UPS和电池组,主要维护内容包括:

①按时检查柴油发电机,每周启动一次;每周检查柴油发电机油箱油量,准备充足的备用柴油;根据季节及时更换柴油、机油、防冻液及油滤芯等;

②前沿站UPS蓄电池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充放电,确保监督性监测系统应急电力系统正常运行。

③保证各系统能够在断电后满足运行72小时要求。

5、供暖

主要职责内容包括:

①提前做好前沿站供暖准备,包括管路试压、测漏、管件更换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供暖工作;

②应保证日常暖气的正常供应,供暖期内温度应符合大连市相关标准;

③承担前沿站供暖费用。

6、通讯及电力保障(带宽 质量要求)

定期缴纳监测系统通讯费用,主要职责包括:

①每年缴纳前沿站、流出物实验室及自动监测子站网络通讯费;

②每月按时缴纳前沿站和各自动监测子站电费;

③定期缴纳前沿站及流出物实验室电话费、短信报警费、海事卫星通讯费等。

7、气体管理

①每周实验室气体余量,如需采购及时通知中心工作人员;配合中心人员进行实验室气体的采购工作;

②每周按时添加液氮,定期更换氩甲烷、高纯氮等气体;做好气瓶间安全工作。

相关工作人员需进行关于实验室气体使用的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

8、车辆保障

由于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工作的分散性,监测系统应配备应急车辆以满足日常基础工作,运维期间所提供的车辆为供应商自有,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车辆负全部责任,主要负责内容包括:

①满足系统运维工作期间巡检等工作的用车需要;

②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满足用车需求时,负责临时租用社会车辆以满足使用。

9、接待

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做好外来工作(检查、调研、参观等)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会场相关等工作。

10安全要求

供应商应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运维期间所有场所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供应商不必承担责任。

11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对站点监测数据安全及数据保密工作负主体责任,应遵守采购人的相关保密规定,保证对在从事运维工作中获悉的与监测相关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供应商负责运维及数据审核等相关工作人员对监测数据有保密的义务,所有通过公共渠道无法获得的信息、数据、报告、分析、研究文件或其他形式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泄露、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供应商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采购人或者虽属于他人但采购人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2、监督考核要求

采购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并对检查与考核结果拥有最终解释权。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采购人可以扣减相应的运维费,并有权终止运维合同。

(一)监督管理

1、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采购人将终止本合同。

2、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仪器参数、随意改动设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采购人将终止本合同。

3、运维期间,供应商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考核办法

运维期间按照运行3个月和12个月期限,分别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阶段或最终验收运维费的主要依据。考核采取整体考核百分制的方式,主要包括监测数据获取率以及运行维护内容。

1、数据有效性规定

各自动监测子站数据获取率须高于90%(含),否则,不予支付该自动站所占运维费。

2、 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达到数据有效性规定要求后,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量化打分。

(1)数据获取率部分(60分)

数据获取率高于98%(含)的,得60分;90%(含)-98%的,得分为60×(数据获取率/98%);低于90%的,得0分。

(2)运行维护部分(40分)

运行维护部分由采购人组织检查核实,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维护维修管理、自动监测子站维护维修管理、基础设施、卫生保洁、电力系统维护、通讯保障、气体管理等,共计40分。具体检查内容和分值分配以采购人实际制定的检查方案为准,若一次付款期内组织多次检查,取单次检查最低得分计入总分。

(3)其它扣分项

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数据审核一次未通过的,相应每次扣减0.2分,累计计入总分;

每阶段运维结束后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时发现所提供的运维记录、总结报告等材料上存在错误的,相应场所每项扣减0.2分,累计计入总分;

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或未达到合同要求,仅在某个或某几个场所出现的,相应场所每项扣减2分,累计计入总分(对周期性或重复性内容,按次数累计),否则,所有场所每项扣减2分,累计计入总分;

因运行维护原因造成月数据有效性未达到规定的,每次扣5分,累计计入总分。

(4)考核总分(100分)

考核总分=获取率得分+运行维护得分-其它扣分项

3、运维费核算方法

考核总分95(含)分以上的,支付本合同当期全额运维费;考核总分在80(含)-95分的,支付运维费金额=(实际考核总分/100)×当期全额运维费;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不予支付本次当期运维费。

★13、关于终止合同的规定

除以上规定的终止合同条款和要求外,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供应商实际提供的服务质量低于响应文件承诺,或供应商违规操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配备技术人员、备品备件、车辆等设备设施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供应商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如遇站点运维事权上收或者下放的,站点损毁、报废而停运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相关站点运维服务部分内容,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按有效天数按日结算。

14、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主要人员配备。团队岗位职责分配明确和人员配备齐全,项目组总人数应≥10人。

15、项目评分表

红沿河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考核项目及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1

数据获取率,数据获取率高于98%(含)的,得60分,90%(含)-98%的,得分为60×(数据获取率/98%);低于90%的,得0分。

60

2

做好运维人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发现无故缺岗1次·人扣0.1分。

5

3

前沿站和流出物实验室配备24h值班人员,统一服装。缺岗1次扣0.2分。缺少1次交接班记录扣0.1分。每半年开展1次安全演练或培训,缺1次扣0.5分。

5

4

做好前沿站、流出物实验室及自动监测子站安全检查工作。至少每周开展1次自动监测子站巡检,缺1次·站扣0.1分。每天对前沿站及流出物实验室开展一次基础设施、消防、水电、门锁、围网、监控系统、网络电力系统等检查,缺少1次扣0.05分。

5

5

做好前沿站、流出物实验室及自动监测子站保洁工作。前沿站及流出物实验室工作日期间每天进行保洁,缺少1次扣0.1分。每季度对各自动监测子站进行1次大扫除,缺1次·站扣0.2分。垃圾随意倾倒的发现1次扣0.5分。

5

6

做好电力保障工作。备足所需柴油,发现1次未备足扣0.1分,每季度开展1次充放电,缺1次扣0.1分。及时足额缴纳前沿站和自动监测子站电费,因未及时缴纳电费导致系统停运的,此项不得分。

5

7

做好通讯保障工作。及时缴纳系统有线和无线网络通讯费、电话费、短信报警费、海事微信通讯费。未及时缴纳的,此项不得分。

5

8

做好前沿站冬季供暖工作,供暖期温度达到大连市相关标准。1天未达到要求扣0.05分。

2

9

做好气体管理工作。每周检查气体余量,及时添加液氮,更换氩甲烷等气体。由于漏检导致实验室气体中断的,一次扣0.1分。

2

10

做好应急车辆保障。由于车辆导致工作开展不顺利的情况,1次扣0.1分。

2

11

各场所室内外监控系统发现故障未及时维修的,发现1个扣0.1分。

2

12

系统运维工作应严格执行记录制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值班记录、人员登记记录、保洁记录、自动监测子站巡检记录、维修维护记录等。在所建立的记录中,未及时记录的,缺少1次扣0.1分。

2

合 计

100

13

其他扣分项。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数据审核1次未通过的,相应每次扣0.2分。每阶段运维结束后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时发现所提供的运维记录、总结报告等材料上存在错误或者弄虚作假的,发现1次扣0.2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每次扣2分。因运行维护原因造成月数据有效性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5分

总分

备注:考核总分=获取率得分+运行维护得分-其他扣分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注:履约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变化幅度较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单次续签合同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9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开标室,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磋商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 刘老师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区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平
电 话: 024-********

标签: 监测系统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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