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3baeef11-0327-41ad-8a31-c568a******f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20.0% 贷款 % 外资 80.0% 3baeef11-0327-41ad-8a31-c568a******f
建设规模: 3713.313baeef11-0327-41ad-8a31-c568a******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电力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5-22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2日8:00至2024年05月29日17时30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在线服务QQ:**********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马先生
办公电话: 186*****39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沈灿
办公电话: 132*****613 移动电话: 132*****61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240**********
标段名称: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9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6-12 09:00
开标地点: 华宁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713.3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二期11MW)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招标人办理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开展全部施工图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砍伐证办理、地方关系协调等。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总承包工程(二期)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不动产测绘报告;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2)光伏电站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含原有道路因运输破坏后的修复、运输线路清障等),35kV集电线路、光伏阵列、各类设备基础(光伏支架基础、电缆分接箱基础、箱变基础等),场内各类临时设施、施工营地、加工厂与堆场修建,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厂区围栏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3)光伏电站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采用182mm硅片封装不低于575Wp高效单晶硅双面组件)、一期35kV开关站的必要改造、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分接箱、集电线路(架空或电缆及光缆)、视频监控系统、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光伏阵列施工调试、场内集电线路施工调试,光伏电站整体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验收、试运行、消缺、240小时试运行等。(4)光伏方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基础(架空线路或地埋电缆)、消防设施及防洪、排水措施等。(5)负责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防雷系统、职业健康设施的施工、监测、验收、备案(包括“三同时”、专项验收及相应所有前置工作)等,并承担相应费用。(6)施工期供电、供水工程。(7)本工程需要满足招标人省级集控中心(昆明集控中心)的接口技术要求。(8)招标人负责永久征地手续办理,承担建设永久用地征用费用、土地租用租金以及涉及的相关税费。投标人负责配合项目建设永久用地和租赁土地的手续办理及相关征用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村民的协调等工作;负责征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桩、拉线及影像留存等;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弃土场用地等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补偿、复 原、复耕、复绿及恢复工作;负责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等工作(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赔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承担土地流转工作中发生的土地测绘费、勘测定界费、管理费、人员配合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承担所涉施工所用临时用地的相关费用、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责任。(9)投标人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光伏电站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10)投标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11)投标人负责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吊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12)投标人向环 保 部 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13)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满足光伏发电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14)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15)投标人负责施工期水环保监测,编制施工期水环保监测报告以满足水环保验收要求。(16)配合项目前期专题报批。(17)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相关手续办理及变更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备注:投标人需对进场道路进行详细的道路勘察,并根据勘察情况对进场道路进行施工设计并办理施工所需相关手续,以满足大件运输的需要。具体技术要求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设计负责人资格: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3.项目总工程师:拟委派的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项目安全负责人: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或以上。
业绩要求:
其他: 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均需提供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 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6-1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5.21.pdf2024-05-21 10:22:4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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