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国际机场UPS及精密空调等设备巡检、维保业务外包服务招标文件第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美兰国际机场UPS及精密空调等设备巡检、维保业务外包服务招标文件第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UPS及精密空调等设备巡检、维保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UPS及精密空调等设备巡检、维保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FW202*****0005)

二、项目概要

1.招标范围:负责美兰机场一号、二号航站楼、信息楼、办公楼、员工之家、宿舍楼、消防楼、二期停车楼、二期安防楼、航空旅游城、AOCC大厅等区域内弱电机房、UPS间内的UPS设备设施、低压供电设备设施(机房内配电箱/柜至弱电机柜航空插头前端,及至机房外电视、航显屏、时钟等弱电设备插座)、精密空调设备设施日常维保工作。(包含重要核心区域原厂维保)。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年。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要求: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三、采购方式

自主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满一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资格要求文件中如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字的文书可以调整为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或签字。)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不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7、投标方要如实提供符合文件要求的业绩、奖项、人员等信息。不存在恶意瞒报、压低业绩导致投标文件评分严重低于企业真实水平的情况,若对招采公平性产生影响的,一经发现将淘汰其投标并列入美兰机场供应商黑名单。

8、投标单位不存在串标、围标等有关违规、违法行为。

9、投标单位如中标,不将合同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公司、个人或单位,并自愿接受法律追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必要分包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分包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预算

项目按总包决标,预算金额*******.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投标将被淘汰。

六、投标方式及投标时间

1.项目投标方在海南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https://yzc.hainanairport.net/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中下载项目文件,并进行应答和报价,无需任何线下操作;投标及截标时间以系统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2.投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8日17:00

七、项目联系人

桂工,联系电话:173*****091

标签: 精密空调 国际机场 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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