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
移动办公办案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拟对宣汉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情况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最高检信息技术中心相关规划要求,为实现信息化建设目标,达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移动辅助APP管理功能,需要建立完善一套微应用移动APP开发标准体系和系统整合架构,以满足数据、系统模块和APP之间的可复用、可管控、可审计能力 。
1、项目名称:宣汉县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采购编号:无
3、项目预算:******元/年(服务期限一年,在每年预算满足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第二年、第三年根据安全环境服务、移动办公网络服务的工作量再约定服务费的合同金额)。
4、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项目服务要求”。
二、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采购需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本项目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5日09:00至2023年12月1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达州市宣汉县石岭大道942号二楼会议室。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活动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达州市宣汉县石岭大道942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业主单位:宣汉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地址:达州市宣汉县石岭大道942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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