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关于公开遴选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关于公开遴选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
关于公开遴选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019〕45号),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公开遴选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2.项目概况: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立乡镇中心学校,现有在校学生586人,在编教职工人数86人,住宿生394人,另有94名学生实行在校午餐午休托管,用餐人数480人以上。食堂位于校园生活区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两层建筑),设施设备齐全。
3.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满足国家规定招投标相关规范。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四、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3.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
4.代理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2020年至今不少于二个食堂采购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单独密封的报价函并加盖密封章,报价函须写明招标代理费金额及计算方式明细(格式自拟)。
五、选取模式
依据报名参与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代理费报价及信用等因素,择优选取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比并提交我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下达中选通知书。
六、招标代理费用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承担。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递交
1.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6日止(五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以受理。
2.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携相关资质材料及报价函到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树行楼二楼总务室报名。所递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文件袋密封加盖密封章。
3.联系人:王政军(总务主任)
4.联系电话:139*****860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
2024年5月22日
标签: 食堂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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