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运用所第一批动车组给排水及暖通设备招标公告
动车运用所第一批动车组给排水及暖通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D-CG-2016-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据《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新增桂林北动车运用所及衡柳上行疏解线工程I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398号)。项目业主为贵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由南宁铁路局柳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代建,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宁铁路局柳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动车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在新建铁路贵阳至广州线I类变更设计中增设桂林北动车运用所1处,设置于贵广联络线与湘桂线间夹心地处, 新建动车组检查库线6条,存车线36条,临修和不落轮镟线各1条,外皮洗刷线2条,牵出线1条。均为近期工程。新建六线检查库(一连跨)及边跨1幢、临修/不落轮镟库及边跨1幢、动车组外皮洗刷区及边跨2幢、轮对受电弓诊断棚1幢、大部件存放间1幢、滤筒滤网清洗间1幢、空压机间1幢、乘务侯班楼1幢及食堂浴室等生产生活房屋。
2.2招标内容:动车组设备及相关配件、物资种类、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相关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方式,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实施,请潜在投标人按网上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流程办理。
4.2网上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流程
4.2.1打开网址:http://www.gxzbtb.cn/gxhy,注册账号,设置密码(已注册账号的投标人无需再办理)。
4.2.2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扫描件后进行报名。
4.2.3支付招标文件费按以下方式执行。
4.2.3.1持有农行银行卡的投标企业开通网银业务后可直接网上支付(摘要请写清楚项目编号及包件)。
4.2.3.2使用其他银行卡的投标企业可到交易中心现场刷卡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投标企业将转账回执单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回执单上写清楚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4.2.3.3为方便招标文件费支付,没有农行卡的投标企业可到农行办理银行卡,以实现网上支付。
4.2.3.4按上述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3.5如有问题请下载阅读帮助文档(点击下载帮助文档)。
4.3网上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 6 月 27 日至2016年 7 月 1 日,凭投标人注册账号登录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参与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招标文件费交到此账号)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 7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2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铁路局柳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广西柳州市鹅山路三区3号
邮 编:545007
联 系 人:黄 健
传 真:****-*******
电子邮件:xgjzwzb@163.com
账户名称:南宁铁路局湘桂线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柳州南站支行
账 号:4500 1623 7760 5050 0112 8580 (投标保证金交到此账号)
9. 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南宁铁路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南宁铁路局柳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 6 月 22 日
附表:新建铁路贵阳至广州线桂林北动车运用所第一批动车组给排水及暖通设备招标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时间
及地点
备注
DCGPS-1包件:固定式真空卸污设备及配套设备
1
真空罐及真空机组设备
套
6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设备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产品需依法取得相关环保、卫生部门检验合格证明。
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出具投标产品省部级合格检测报告及通过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鉴定评审意见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提供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5、设备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13年至今在国内动车段(所)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出具相应的供货合同)并提供对应的使用一年及以上的运营良好证明(由铁路局主管处室出具)。 9、2013年至今投标产品未发生过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10、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桂林动车所买方指定地点
2
抽吸单元(带洗刷栓)
套
69
3
卸污真空管道
m
1820
4
信息管理设备
套
1
5
移动卸污车
套
2
DCNT-1包件: 机房专用空调
1
机房专用空调-KFH-40TJ
台
1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设备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设备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房专用空调生产许可证须有“生产机房专用空调或者精密空调”字样和3C认证证书;应取得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CRAA认证和国家节能认证。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生产厂家经注册会计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须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一亿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4、投标产品2013年至今无质量责任事故。
5、生产企业须在广西设有分支机构或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生产厂家需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资质。
8、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机房专用空调-KFH-40TJ
台
12
3
机房专用空调-KFH-40TJ
台
18
4
机房专用空调-KFH-40TJ
台
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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