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宁波机场1号、2号航站楼商业招商-第一批重发公开招商招标公告

2024年度宁波机场1号、2号航站楼商业招商-第一批重发公开招商招标公告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商人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2024年度宁波机场1号、2号航站楼商业招商项目-**批(重发)进行公开招商,诚邀符合准入标准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招商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商面积共计【311.08】平方米,设【7】个标段。具体内容请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8日到招商单位现场或登录网址(http://www.zjsairport.com/——招标公告)查阅。

招商项目点位详见

附件1:场地信息表(**批)

附件2:场地图

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所售产品品类及品牌须提交招商人审核,以招商人审核为准。合同期间,招商人有权要求不符合经营范围或有违良性竞争的产品下架。

二、关于本项目合同期限

零售、服务配套等业态为3年。

本项目,中标人进场装修时间以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为准。如相关场地遇到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计租起始时间。租赁费、经营权转让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自计租日起计算。

三、符合准入标准的投标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依据**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商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商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商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航站楼现有或以往经营企业参与本次招商的;截止至开标前在本机场无逾期欠款,需提交承诺函。

四、运营商报名时间及招商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

运营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前往代理机构地址或将报名资料[包括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线上支付购买招商文件的银行凭证扫描件或网页截图、所参与的标段序号、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需提供信息(包括税号、开户行、账号、电话、地址)]快递至代理机构地址或发送扫描件到代理机构指定邮箱:**********@qq.com。

招商文件的购买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标段。确认报名,可汇款至: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310*****000******

户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各潜在投标人只能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等线上支付购买招商文件,并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2024年度宁波机场招商项目(标段:X)”(字符不够单位名称简写)。无论中标与否,招商文件购买费用不予退还,未支付招商文件购买费用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原报名单位无需重复缴纳招商文件购买费用,但需重新向代理机构发送报名资料领取重发的招商文件,否则视为不参加。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等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317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招商人发出招商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之前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RMB*****.00)

账户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号:332*****101201*****448

联系人:蒋会计,联系电话:0574-********-9833

注: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原报名单位无需重复缴纳。

七、招商代理服务费

按照下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用标准的60%向中标人收取招商代理服务费,招商代理费取费基数为本项目约定的经营期限基准月保底经营主体费用总报价。(如实际交付用场地面积发生变更的,不影响招商代理费取费基数的计算。)


招商代理费取费基数(万元)

取费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万元

0.8%



500-1000万元

0.45%



1000-5000万元

0.25%


原则上每个公开招标的代理项目**招标代理费用为5000元,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

备注:本项费用在报价表中不单列报价子项,由投标人自行在企业运营成本等或各投标单价中列支。

关于本项目的招商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310*****000******

户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八、场地踏勘

已参与2024年5月21日商业项目投标如再次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报价不得低于上轮报价。

各标段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内仅两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经招标人确认,并获得已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后,该标段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各标段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内仅一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经招标人确认,并获得已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后,该标段可转为议标方式实施。

本项目将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安排*多两名代表参加,详情如下:

本次,招商人将组织两场踏勘,踏勘日为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

投标人请于踏勘日前,即2024年5月27日17点前将下列信息发送至邮箱hj_fang@nbairport.com:

WORD格式:公司全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电话。

JPG格式:身份证正反面黑白复印件一份(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其他类型文件均拒收,如彩打、截图、照片等);

邮件主题为“报名宁波机场2024年X月X日-X日(踏勘日期)航站楼商业场地踏勘”。投标人具体踏勘日期由招商人提前通知(预计5月16日左右通知)。

请踏勘人员本人于踏勘日期当日8:30-9:00(北京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宁波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厅阳光服务岛集合。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以下媒介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sairport.com);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0574-********

招商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

联系人:王银、史维祺、赵娜;

电话:0574-********/0574-********

标签: 楼商业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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