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德宏州公安局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我州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在德宏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德宏州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为确保抽查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全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依据《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州级、县(市)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德双随机联发〔2024〕5号)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本次全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项联合抽查事项发起部门为德宏州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为州公安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检查对象

本次抽查对象为全州登记在册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四、检查内容

本次参与联合抽查部门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和抽查事项清单,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车辆审验责任险、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专用车辆标志配备、卫星定位装置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的过多干扰。

五、检查时间
2024年5月10日开始至2024年11月20日结束。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提高站位。联合参与抽查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要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发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参与的工作落实机制。

3.强化后续衔接,认真实施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对接。

4.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4〕2号)要求,推行“企业安静期”,每月1-15日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

5.做好联合抽查工作资料档案的及时整理归档。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德宏州公安局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双随机 运输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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