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DT-9BXB-前盖生产线(电气)项招标公告

SSDT-9BXB-前盖生产线(电气)项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上海经威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委托,为其所需的SSDT-9BXB-前盖生产线(电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SHJW-SB-********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SDT-9BXB-前盖生产线(电气)项目

资金来源:国有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5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书;

3、提供近二年承建类似的项目业绩;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论证;

5、较好的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信誉;

6、所投设备在中国市场或国际市场上有销售运行业绩的成熟产品;

7、近三年内无不良资信记录,无不良安全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9、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章);

注: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6月22日 至6月28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1000 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请带好U盘)。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

六、投标地点:上海经威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130号3楼

七、开标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

八、开标地点:上海经威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130号3楼

九、招标代理:上海经威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130号3楼

邮编:200060

联系电话:***-*********8115/8113

传真:***-********

邮箱:shjwwaimao@163.com

联系人:俞晓骏、朱晓冬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上海市汉中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2862

十、招标人: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穗路775号

邮编:201209

电话:***-*********583197

传真:***-*********3197

联系人:李怡越

上海经威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具体补充,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SSDT-9BXB-前盖生产线(电气)项目

2

投标报价

a) 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给定工作范围报出单价、总价、备品备件费及其他运杂费、装卸费(含设备就位费)、各种税费、商检费、包装费、安装指导费、调试费(含工具、仪器、耗材)、保险费、培训费、设计费、专利费、维保等产品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在报价内所能提供的备品备件列表注明,并列出此次投标免费提供易损备件的内容和数量。

投标报价为固定价,不作调整,除非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报价包括由于材料成本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b) 列表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售后服务措施及内容。详述保修期满后的委托维保措施、内容和费用。

c) 交货按合同要求时间交货,运输方式投标人自定。

3

相关费用

负责安装、开机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及伴随服务等

4

业绩要求

所投设备在中国市场或国际市场上有销售运行业绩的成熟产品

5

资格标准

参照第一章投标邀请文书中第二项里的9点要求

5.1

证明文件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2

证明文件

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5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书

5.3

证明文件

提供近二年承建类似项目业绩

5.4

证明文件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5

证明文件

较好的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信誉

6

投标保证金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2%

7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后120天内有效

8

投标有效期

90天

9

投标文件正本

1份

10

投标文件副本

4份及(附电子光盘一张)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长寿路130号3楼

1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

13

开标时间

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

14

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寿路130号3楼

15

中标服务费

按国家[1980]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按中标价的0.65%收取中标服务费

16

交货期

2016年10月30日

17

买方付款条件

终验收合格之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需提供100%发票);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买方已获得一笔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机电产品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机电产品代理机构: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取得招标资格并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法人。

2.2 合格的投标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供货人均可投标。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规定的合格来源国。

3.2 “货物”是指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机构和买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五章。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附件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5.2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和买方。招标机构对所述投标截止期7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回函确认。

7.3 由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语言

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买方来往函电均应使用规定的语言。

9. 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文件包括按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

9.2投标文件包括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合格,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9.3投标文件包括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4投标文件包括按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书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1.2.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供应的货物:

(1)所供货物的工厂出厂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交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还包括从国外进口的部件和原材料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税收。

(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11.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4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和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

13.2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

13.2.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该货物的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

13.2.2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3.2.3投标人满足规定的业绩要求。

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4.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14.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4.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4.3.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规定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14.3.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买方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4.3.4对于有具体参数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4.4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和招标机构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仅起说明作用。但是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提交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不负责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买方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5.3.1由一家国内银行用招标机构接受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日。

15.3.2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

15.4 凡没有根据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照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

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

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5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只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4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加盖公章。

17.2 投标文件的需采用打印形式,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将“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打印的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信封封口处盖上公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信封封口处盖上公章。

18.2 内外层信封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指明的地址。

(2)注明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 开标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3 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便于其投标一旦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和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 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

19.2 招标机构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买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证明其出席开标会。

22.2 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22.3 在开标时被拒绝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 在评标期间,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 招标机构和买方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 若单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2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机构和买方可以接受,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招标机构和买方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4.5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4.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24.7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24.7.1投标人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4.7.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4.7.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4.7.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24.7.5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4.7.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4.7.7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25. 转换为单一货币

25.1 如果投标价中有多种货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卖出汇率统一转换成人民币。

26. 投标的评价

26.1 招标机构和买方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估法,按商务、技术、服务和业绩几方面确定评价。

26.2 计算评价时,以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安装地点为依据。国内产品为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它税费)及国内运输、保险费之和。

26.3 在评标时,除根据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考虑以下因素:

26.3.1在中国国内所发生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及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用。

26.3.2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26.3.3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26.3.4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服务的费用。

26.3.5在国内得到投标设备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26.3.6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26.3.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26.3.8技术规格所列的其它具体标准。

26.4 根据本须知第26.3条规定,对选定的评标因素,可采用以下量化方法调整评价。

26.4.1在中国所发生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及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伴随费用。招标机构和买方将按照有关机构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发生上述费用。

26.4.2 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时间交货。以上述规定时间为基础,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某一百分比。

26.4.3 付款条件的偏差

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上所列的付款条件进行报价。评标时以此报价为基础。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付款计划并说明因此投标价可以降低多少。

26.4.4 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费用

(1)投标人将所投货物的零部件及规定的运行周期内必需的备品备件的名称和数量清单附在技术规格中,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来计算其价格。

(2)招标机构和买方将开列经常使用的零部件和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数量,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计算价格。

(3)招标机构和买方将根据每一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以及买方过去的经验或其他购买人的经验来估算规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零部件和备件的费用,并计入评价。

26.4.5 中国国内的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设施

卖方应建立最起码的维修服务设施和零部件库存所需的费用,评标时应计入评价。

26.4.6 投标设备的预计运行和维护费用

货物的运行和维护费用是构成设备使用周期成本的一个主要部分,这些费用将根据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价。

26.4.7 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1)投标人应响应技术规格中的规定,说明所提供的货物保证达到的性能和效率。性能和效率高于标准的,不提高评价,低于标准的,投标价将增加调整金额。

(2)计算设备在使用年限中的运行成本所额外增加的费用。

(3)货物必须具备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最低性能或生产率才能被认为是具有响应性。货物与规定要求有偏离时,评标将根据货物实际性能或生产率,调整其评价。

26.4.8 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将在技术规格中详细规定。

27. 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27.1 根据本须知第24、25和26条计算出的投标价应为最终评价。

28. 与招标机构和买方接触

28.1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和买方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9. 资格后审

29.1 招标机构将根据本须知第13条列出的标准审查最优评价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

29.2 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材料。

29.3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机构将把合同授予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机构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最优评价的投标人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30. 合同授予标准

30.1 招标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最优评价的投标人。

31.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1.1 招标机构和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2.1 招标机构和买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 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机构将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34. 签订合同

34.1招标机构和买方在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连同双方达成的意向性协议递交给中标人。

34.2 中标人在收到合同格式后7日内,应在合同上签字并注明日期退给买方。

35. 履约保证金

3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买方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3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执行上述第34或35条规定,招标机构和买方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6. 中标服务费

36.1中标人须向招标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中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6.2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中标标的0.65%的中标服务费。

36.3中标人在签约前按规定,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向招标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 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1.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

1.1.4“服务” 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承担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等。

1.1.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1.1.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1.7“卖方”也称中标方,系指在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1.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

1.1.9“日”系指日历天数。

2.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原产地

3.1 本条款所述的“原产地 ” 系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4. 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适用的国家标准,并且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4.2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特别规定除外。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5.3 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应按买方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全部还给买方。

6. 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或软件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7. 检验和测试

7.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7.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7.4 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或现场后,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7.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7.6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 包装

8.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9. 装运标记

9.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收货人,合同号,发货标记(唛头),收货人编号,目的港,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和尺寸。



9.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标注“重心”和“起吊点”。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标记。

10. 装运条件

10.1 工厂出厂价合同

10.1.1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按规定计算运费。

10.1.2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 装运通知

11.1工厂出厂价合同

11.1.1卖方应在预计的装运日期之前,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通知买方。

11.1.2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成后传真通知买方。

11.1.3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2. 交货和单据

12.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

12.2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

13. 保险

13.1 在合同条件下,由卖方办理保险。以人民币按发票的110%投保“一切险”,并注明如果货物到达后发现残损情况,须向到货地之商品检验局申请检验。

14. 伴随服务

14.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

14.1.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14.1.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14.1.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14.1.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

14.1.5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4.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

14.3 卖方应提供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伴随服务的报价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 备件

15.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5.1.1买方虽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卖方不能免除在会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15.1.2在备件将停止生产时,卖方应事先将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采购所需的备件。

15.1.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卖方应免费提供买方需要的备件的蓝图、图纸。

15.2 卖方应按照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6. 保证

16.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目前最新的型号。卖方还应保证,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16.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

16.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缺陷。

16.4 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6.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7. 索赔

17.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解决索赔事宜。

17.1.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7.1.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7.1.3卖方应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相应延长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7.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18. 付款

18.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

19. 价格

19.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20. 变更指令

20.1 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作下述变更:

20.1.1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0.1.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20.1.3交货地点。

20.1.4卖方提供的服务。

20.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

21. 合同修改

21.1 除了合同条款第21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和修改。

22. 转让

22.1 除了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3. 分包

23.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2 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4. 卖方履约延误

2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将拖延的事实、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由双方认可。

24.3 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5. 误期赔偿费

25.1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5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终止合同。

26. 违约终止合同

26.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6.1.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6.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26.1.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27. 不可抗力

27.1 签约双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8.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8.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

29.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9.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9.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0日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下述办法解决。

29.2.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9.2.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0. 争端的解决

30.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日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0.2 贸易合同的仲裁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

30.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0.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0.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1. 合同语言

31.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32. 适用法律

32.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3. 通知

33.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传真送到规定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3.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

34. 税和关税

34.1 中国政府对买方征收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4.2 中国政府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

35. 合同生效及其他

35.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5.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技术规格;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履约保函(格式);预付款保函(格式)。





第四章 附 件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

致: (招标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及副本 4 份:

1. 投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货物说明一览表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附件2 投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商名称

投标总价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附件3 投标分项价格表格式

投标分项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名 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单价(元)

总 价(元)

1

主机和标准附件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技术服务

5

安装 调试 试验

6

培训

7

至最终目的地运费

8

保险费

9

其他

总 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附件4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品目号

货 物 名 称

主要规格

数量

交货期

装运港

目的港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7 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保函

开具日期:

致: (招标机构)

本保函作为本(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对(招标机构) 和

(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提供(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总额(金额数和币种)保证金:

1. 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或

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投标人未能与买方签订合同;或

3.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投标人未能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函;或

4.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投标人未能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 个日立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须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和解除本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公 章


附件8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法人代表授权书

(公司名称)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人 ( 签 字)


附件9 制造商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 制造商名称:

(2) 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 值: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7) 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果有的话)

2.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3. 最近3年来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向中国提供的投标货物: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附件10 贸易公司(作为代理)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

(2)总部 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 截止 年 月 日)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金: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主要负责人姓名

(7)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果有的话)

2. 近3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3. 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附制造商资格证明)

4. 近三年向中国公司提供的投标货物,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证明文件。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传 真

电 话

附件11 制造商的授权函

致: (招标机构)

我们 (制造商名称) 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 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 贸易公司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 贸易公司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附件12 证 书

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和要求的格式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下述签字人在此授权并要求任何被征询的银行向买方提供任何买方所要求的资料,以验证本声明及本公司实力和信誉。同时附上从我方银行 (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

下述签字人知道买方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资料并同意按买方要求提交。

制造商或贸易公司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

名 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地 址:

传 真: 签 字:


附件13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 (招标机构)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中获得中标,招标文件编号为 (编号) ,中标金额为 (金额及币种) 。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按投标书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中之一种。向 (招标机构) 公司,开户银行: ,帐号: ,缴交中标服务费: (金额及币种) 。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投标人须知第15.5条规定办理或以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货物买方付给卖方中标货物的货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承诺方盖章:

注:本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应附入“开标一览表” 的信封内。


附件14 合同格式

合 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即(货物和服务简介)而邀请投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币种、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 合同条款

2) 合同条款资料表

3) 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2—技术规格

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附件4—信用证(格式)

附件5—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6—预付款保函(格式)

4) 中标通知书

3. 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4. 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买方代表姓名 卖方代表姓名

买方代表签字 卖方代表签字

买 方 名 称 卖 方 名 称




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1.概述

本技术标书作为SSDT烟台基地所需新接车身零件SGM 9BXB-前盖总成生产线的技术要求及规范。该生产线将用于生产9BXB前盖总成,为上海通用东岳配套。

2.技术方案依据:

本标书提供产量、质量要求、9BXB车型的相关零部件产品数模、图纸及数据、设备要求;本技术标书附加各类标准及生产车间概念图等。

3.项目进度:

要求交货日期为:9BXB-前盖生产线项目2016年10月30前在SSDT烟台工厂处集成并完成预验收,在SSDT烟台工厂完成所有阶段交样。(预验收需满足:连续生产完成10套合格总成零件,并出具合格破检报告)。

参考项目开发计划,见附件3,供应商应提供细化进度以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4.生产车型及方式:

项目

内容

备注

车型

9BLB+9BJB

年生产纲领

9BLB:LCR 618、9BJB:LCR 170

工作时间

年工作时间251天,两班制,每班11小时

车间开动率

0.855

生产能力

单线生产≥43JPH

传输方式

前盖内外板及内板铆接过程件部分采用人工上下料方式,内板铆接总成由缓冲小车送至上料区域,人工上件,机器人完成涂胶、与外板扣合,包边后人工下线。

生产方式

l 前盖内板倒扣在夹具上,连接方式采用SPR工艺,生产线利用原S318前盖休息区域与S318车型前盖柔性生产;

l 前盖包边方式采用与S318共用一台压机包边;

焊接车间厂房

l 车身工艺面积(可供本项目使用面积):拆除S318前盖休息区。

l 物流通道:4.5米

l 屋架下弦高:9m

5.产品信息:

9BXB前盖项目数模、图纸、BOM(参考),见附件1;

6.厂房公用动力情况:

内容

要求

焊接循环冷却水

进口压力

0.38~0.42 MPa

出口压力

0.1~0.25 MPa

进口温度

≤31 oC

出口温度

≤36 oC

PH

7~9

电导率

≤500μs/cm

氯化物

< 20 ppm

硫酸根

< 100 ppm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

< 100 ppm

浊度

< 10 NTU

使用闭式循环系统

建筑

地坪荷载

3T/m2,工艺设备将置于地面上

电气

低压 380 V / 50 Hz / 3相

低压 220 V / 50 Hz / 单相

压缩空气

压力

0.6MPa

最大含油量

0.01(mg/m3)

最大颗粒

1um

最大颗粒浓度

1mg/m3

压力露点

0 oC

焊接循环冷却水和压缩空气支管将布置在每个柱子边,支管标高为7米。

焊接母线系统将根据工艺平面图确定后布置,插接箱标高为8米。焊机到插接箱最大距离为 20 米。

注:所有设备的选用需考虑烟台基地焊接车间实际的公配情况。

7. 项目供货范围:

7.1 本项目为SSDT-9BXB-前盖总成与S318共线改造工程,工装设计及设备选型由SSDT自行设计,承包方将负责工装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抓手、夹具工位间的缓冲料架、缓冲小车)等的所有电气的安装、部分外购件的采购和培训工作,并且负责前盖的总成质量。

7.2 承包方将负责整线的电气安装和相关设备购买(包含但不限于电缆、线槽等)。

7.3 本项目中机器人、铆接设备、涂胶设备、转台由SSDT自行采购,光栅、区扫由电气安装供应商提供,如承包商对机器人有特殊要求,请在签订标书的同时提出。

8.工艺方案要求:

8.1 整个生产线需要按照招标方要求设置光栅、声光报警、安全围栏(必须覆盖机器人工位的工作区域)、安全锁等进行安全防护。

8.2 根据车间初始规划的平面布置图,进行9BXB-前盖生产线的布局(包括生产线、物料、生产流程、物流等),见附件6;

8.3 生产线上料的零件、工装需要进行机械、电控防错、防漏设计(设计需得到招标方的认可),防错防漏信息须显示在HMI显示屏上;

8.4 机器人相关要求(附件13)及技术协议,需招标方、生产线承包商、机器人厂商三方共同确认完成;

8.5 主要工艺设备要求:涂胶设备—SCA、机器人—FANUC(机器人选型需要同时满足动态负载,配抓手机器人动态负载不得超过80%,以及PAYLOAD测试认可报告);(机器人以及其管线包为招标方采购)机器人模块内容需要承包方提供并会签确认,对于会签结束后产生的变动由承包方负责解决)(特别提醒:外部轴需要明确标明需求情况及要求);详见附件10;

8.6内板工序件下料工位需要设置缓冲料架,内板总成下料工位需要设置缓冲小车;

8.7机器人抓手采用铝合金材料的形式,承包方负责根据抓手的重量确认机器人的型号及相关参数要求;

8.8生产线必须包含产品打刻功能,满足产品追溯要求(若需);

8.9 原先S318生产线改造不允许停产备库,改造方案须经招标方同意。

9.质量控制要求:

承包商在提交设备时应确保设备能力能够满足如下质量标准要求:

9.1尺寸质量(注:夹具方负责,其他方配合)

生产过程满足客户要求的条件是:

(1)关键产品特性(KPC)的Pp和Ppk >1.67

(2)其他产品特性 (PMP) 满足 1.33 <= Ppk <=1.67

(3)首次交样总成零件全尺寸合格率>=90%(检具及三坐标) ;终验收全尺寸合格率100%(检具及三坐标)。

9.2 焊接及铆接质量要求:(注:夹具方负责,其他方配合)

(1) SPR质量100%满足SGMW16383标准的要求;

(2) 打刻质量100%满足SGM要求;

(3) 涂胶质量100%满足SGM要求;

(4) 包边质量100%满足SGM要求。

10.培训要求

免费设备操作、维修、保养培训:详见附件12(培训计划需得到YTSSDT设备科认可);

11. 发包方职责:

11.1 相应的数模、标准等相关资料的发放及更新。

11.2 提供10套零件供预验收使用。

11.3 及时协调处理项目进程中遇到的问题。

11.4 发包方提供平面布局图(见附件6)、电气系统设计及调试,承包方审核并确认。

11.5 机器人轨迹示教及编程、焊接参数PLC编程。

11.6 总体方案、布局、模拟、CT。

12.承包商职责:

参见附件5“SSDT 9BXB前盖项目RASI表”

及时提供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工装生产、部分外购件的采购、现场调试支持;

12.1 本项目电气系统设计由SSDT自行设计,承包方负责电气安装以及现场调试支持;

12.2 按照SSDT相关安全协议,承包方要设计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现场安全人员、危险作业管控措施、施工组织结构图),见附件5;

12.3 负责生产线电气安装工作:1、供应商在施工前提供资质证明/特种岗位上岗证给设备管理科/冲压焊接生产部,并贴在信息墙。2、由设备管理科/冲压焊接生产部给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

12.4 承包方需配合开展零件匹配验证工作;

12.5 项目启动后一周内承包方提供组织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所有人员资质需得到招标方认可),需安排专职安全员;承包方需委派一名合格的项目经理来负责项目的全部进度;发包商有权要求承包方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和相关负责人员,由此引起的项目风险、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12.6 生产线进厂安装调试至正常出件之前,承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在工作日到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少一天扣除合同费用的1%;如有特殊情况,需经SSDT项目负责人同意;

12.7 终验收前,由承包方过失引起的SGM停线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2.8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电气图纸进行采购和安装(电气标准详见附件9),安装过程中造成的浪费均由承包商负责。

12.9 承包方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电气部分的安装、拆卸及搬迁工作,包括搬迁后的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项目期间所有的辅助工具由承包方负责;

12.10 负责生产线所有电气工作;集成调试期间,承包方至少派一名持证电工长期驻场配合调试工作;承包方需根据SSDT生产调试需求随时增减安装人员。

12.11 PPAP之前,负责所有由承包方提供设备的维修,并带教SSDT维修人员;

12.12 承包方进入SSDT车间安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相关标准》和附件《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烟台基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协议》,见附件5;

12.13 所有生产线设备的排烟、排气需满足国家和地方法规及规范;

12.14 供应商在工艺设计过程中应当分析以下土建公用要求:焊接循环水、压缩空气、电气的耗量及接入位置、设备基础的位置、承载要求、地坑、预埋件要求; 如对以上土建公用要求有异议或特殊需求,应在招投标前提出,若在招投标前未提出要求及异议,后续因土建共用要求不满足等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15 提供所有新购设备或部件的说明书、保修证明及原装附件;

12.16 在烟台SSDT厂内完成设备基本功能的集成与预验收, 需达到生产线设备内容齐全、完好、运转正常;在此期间承包方将根据需要随时支持与配合;

12.17 集成预验收在烟台SSDT厂内进行,调试用零件物流运输由招标方负责;

12.18 本项目承包方需按SSDT要求进行现场陪产,电气供应商在全工装联动(空运行8小时无故障)后提供三个月(共90天,按SSDT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陪产,在接到SSDT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如因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到场解决,此时间不计入陪产时间内。

12.19 安装内容

安装:所有工装设备接线集成至控制柜(机器人、焊枪等);

安装:所有站内线槽、桥架、线缆的安装布线;

安装:部分电控柜的采购与装配(MCP,PDP,VDF,JB等)以及部分改造区域的电控柜移位改造、安装;

安装:夹具远程模块采购、安装、接口定义由电气安装方负责;

项目的安装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附件M+E清单中为补充;

现场的监护、安全监督和5S管理。(包括用火、登高、临时用电、设备工具看管等)

13. 特别事项

13.1承包方应对总包项目进行详细分析,对项目进行定期项目进度反馈(每周三);

13.2承包商应仔细评审招标方提供的资料,配合完成总成零件的开发;

13.3调试至试生产期间(在项目NS阶段之前),设备相关备件(包括易损件的消耗)由承包商负责提供;

13.4若由发包方的原因造成布局/工装方案有更新,更新后所增加的制造、安装、调试工作及费用由承包方免费完成(费用不超过本项目合同金额的5%)。

13.5承包商的标准设备、外购设备品牌应得到招标方批准(M+E list需要会签);

13.6焊接站工装所用的线缆要求阻燃并加装护套管;所有设备都必须保证能适应生产地的气候;

13.7备品备件清单在设计会签结束后双方共同确定;

13.8本标书所附的“外购件品牌清单”为本项目指定的部件,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如有任何变更必须事先得到发包商认可,见附件10;

13.9工装需设置基准槽和基准孔,同时应有适合便携式三坐标测量机测量的安装面(直径不低于300mm平面),并带有基准槽、基准孔及百位线;工装集成至现场需要地脚螺栓固定、水平校正后再复测并标定至理论状态;

13.10承包商如需分包必须得到招标方确认及认可,下发分包商的工作内容为非主体结构也必须经招标方确认认可后方可制造。若进行分包,承包商应参与第二承包商的方案审查,并对第二包承包商实施过程中因审查错误而造成的变动负责;

13.11项目总费用的5%作为备品备件费用,具体以采购合同为准。备品备件清单样张,见附件11;

13.12其余要求:SSDT相关安全协议、项目RASI表、命名原则及垫片记录样张,详见附件3/5/7;

13.13工艺方案中如有遗漏,以满足产品工艺为准;

13.14承包商需自行解决大型工具(如登高车、吊车)等问题;

13.15 SOP前,承包方负责工装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SOP之后的备品备件购买以及维修、维护、保养由招标方负责;

13.16承包商要安排稳健的组织机构及专职安全员(人员资质需得到招标方认可),进场后承包商现场经理必须在工作日到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直到PPAP结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SSDT项目负责人同意;

13.17若因承包方造成发包方经济损失的,承包方需及时补救,甲方有权无需与承包方协商扣除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5%处罚金;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方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自身任何损失,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18若因承包方造成产品质量方面的重大问题,每一次书面警告扣除终验款的3%;若因承包方造成项目进度拖期,每一次书面警告扣除终验款的5%;若因承包方造成任何安全事故,每一次书面警告扣除终验款的5%;

13.19本项目标书及本补充说明SSDT拥有最终解释权。

15.质保期:终验收后一年;

附件1: 数模、图纸和零件BOM表 附件2: 规范及标准

附件3: 项目RASI表 附件4: 项目交样计划

附件5: SSDT相关安全协议 附件6: 初始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件7: 工装命名原则及垫片记录样张 附件8:《机械设计标准》

附件9: 电气控制系统设计标准V2.0 附件10:品牌清单

附件11:设备BOM及备品备件表 附件12:项目培训要求

附件13:机器人技术要求 附件14: 设备验收要求

附件15:工艺文件模板

附件16: 电控设计与机器人应用补充技术要求V1.0

第六章 评分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开标法》,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精神,经招标方和招标代理共同研究,制订本设备招标综合评分法,作为本项目招标人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依据。

一、评分原则和程序

(一)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比较后,进行打分。

(二)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凡合格者才能进行综合评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五)投标价格修正:投标价格必须包括主要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和工具等的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运达目的地的运输费,保险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七)招标代理进行汇总。

(八)最后得分:每一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值和商务部分得分值之和即为其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九)中标候选人:经评定为最高总分得分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如果不低于成本价,该开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评标小组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精神进行评标,应保守招标机密,不受外界各种因素的干扰。各成员应在各种评审表上签字。

二、打分办法

(一)总评分的技术部分权重为50%,商务部分权重为50%。

(二)技术分满分为50分,具体打分办法如下:

1. 产品配置、技术性能(满分25分)

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可得20-25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可得10-20分;

基本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可得5-10分;

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则得0-5分。

2. 投标人综合实力及投标产品业绩和市场占有率(满分5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及投标产品业绩和市场占有率好的,可得5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及投标产品业绩和市场占有率一般的,可得3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及投标产品业绩和市场占有率差的,可得1分;

3. 售后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能力满分15分

(1)保修期承诺3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增加保修期可得2-3分,保修期按照制造商投标函承诺判定;

(2)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置(7分):

在项目当地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可得7分,有售后服务机构但不在项目当地的得4分,无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

(3)售后服务能力与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5分):

售后服务能力与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好的,得4-5分;

售后服务能力与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一般的,得2-3分;

售后服务能力与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差的,0-1分;

4、针对本项目的其它投标优惠承诺(5分)

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优惠承诺,可得1-5分,没有的得0分。

(三)商务部分的打分办法具体如下

1.满分5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审基准价是指经评委评审后一致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选次低者,要求同前。若发现所报货物漏报或少报数量而导致报价降低,则按照投标人中同类产品最高价进行调整并加价后作为评审价,实际成交时按照其报价签订合同,若该投标单位不接受此调整原则,则判为无效投标。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价格权值×100

各评委须严格按上述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权重折算为实际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报价人最终得分。

对上述各项得分分别汇总,取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有并列最高分时,则由所有评委无记名投票确定。但是。当并列最高分中有一家企业为福利企业的,则优先选择福利企业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其中,福利企业是指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投标报价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并将证书复印件放置在报价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对其它指标未达标、可能严重影响采购人技术需求、必须判定为无效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报价人未提供充分书面证明材料的报价文件,评委可以按最低档进行打分。

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有效小数,如有并列得分的,由评委无记名投票确定。

评委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对相应指标\服务的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或矛盾时,则评委有权按对投标人最不利的参数进行评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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