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采购项目报价邀请

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采购项目报价邀请

根据《福建江夏学院校内自行采购办法》(闽江夏资〔2023〕3号)有关规定,福建江夏学院计划财务处拟对学校“2023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项目进行采购,现欢迎供应商前来响应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采购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元;采用最低价评审法。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依法登记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质,获得注册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年限为5年以上;

3.注册地为福州市区;

4.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被国家机关或行业协会处罚或通报,无重大质量问题等违规行为;

5.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持证人员的证书单位与供应商必须一致;

6.了解行政事业单位有关政策,具有一定高校审计经验,近三年以来完成过1所以上不同高校的财务报表审计。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内容

对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指派1名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校审计经验,负责与采购人所委托项目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并指派在本单位从事审计工作三年以上的参审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的固定项目团队进行现场审计。

2.在承接项目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新旧项目负责人需办理好交接,并书面告知采购人;指派的参审人员不可随意变动,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变换参审人员的,必须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参审人员在服务期内,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违反采购人的纪律或个人身体方面原因,采购人可要求调换参审人员。

3.供应商指派的项目团队应独立配合采购人完成审计任务,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审计任务和审计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积极主动、充分沟通采购人的审计工作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分工、审计程序及方法、审计时间安排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按规定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按照规范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具有专业性、针对性和典型性,并提出相应审计建议;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报告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

4.在审计过程中终止受聘或审计项目完成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前将审计报告等资料及时报送采购人,并将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包括纸质、电子介质)资料及时移交采购人。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不得将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审计资料或结果用于与受托审计事项无关的方面。

5.项目团队人员应满足采购人制定的出勤要求,采购人会对团队人员的出勤情况予以记录,并结合配合程度和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支付聘用费用的依据;

6.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采购人以外的第三者;若供应商与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不利于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的关系,供应商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7.供应商应当对出具审计报告、经济鉴证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8.若出现派出的工作人员审计任务出现重大失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或被有效投诉的、审计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未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行为执业、出具的审计报告有失公允、服务质量目标实现程度低、无故拖延拒绝接受审计任务等情况的,采购人可相应扣减要支付的费用;

五、公告期限: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4日16:00。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4日16:00。材料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需密封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送达。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福建江夏学院综合楼A区211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4日16:00(北京时间)福建江夏学院综合楼A区216会议室(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八、报价文件详见附件。

九、项目联系人:骆老师,0591-********156*****420


附件:报价文件.docx


标签: 财务报表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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