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检察院空气能采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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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人民检察院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陇南立晨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号路北口(祁山街334号)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3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C******-KXRMJC
项目名称:康县人民检察院空气能采暖项目
预算金额:48.00(万元)
最高限价:48.00(万元)
采购需求:空气能采暖(招标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正、反面复印件);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甘财采【2022】1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23至2024-05-29,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陇南立晨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号路北口(祁山街334号)四楼)
方式:陇南立晨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号路北口(祁山街334号)四楼)公开发售
要求:委托人须为投标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现场须携带公司为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出具综合费金专用缴款书)、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审计报告原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所有证书原件并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6-13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号路北口(祁山街334号)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孙家院村王家院二社
联系方式:0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陇南立晨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号路北口(祁山街334号)四楼
联系方式:185*****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英航
电 话:0939-*******
陇南立晨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5月22日
标签: 空气能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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