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库站环保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库站环保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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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项目单位最高限价(单价)(元)(含税)权重
1油库6项通用指标(油气回收装置排放浓度、在线监测系统校准、油库LDAR检测、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检测、边界排放限值检测指标、油库场界噪音)43890元/库·年70%
2土壤监测5500元/库·年10%
3油库地下水监测3960元/库·年10%
4加油站地下水监测3960元/站·年10%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库站环保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XXS-2024-GKZB-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库站环保监测服务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购期限为两年,油库和加油站每年环保检测费预估合计 228.31 万元,
每季度由招标人对中标人工作量进行确认,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兼投兼中,一标段选取 2 名服务商,二标段选
取 1 名服务商,具体分配比例调整详见招标文件,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服务考评,考评标准见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附件 1。
一标段:加油站油气监测项目,1 年预估金额为 189.76 万元;
二标段:油库监测项目与加油站地下水监测,1 年预估金额为 38.55 万元。
2.3 招标范围:对加油站每年开展一次油气回收系统液阻、密闭性、气液比“三项指标”
监测、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露监测、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三次油气
回收处理装置排放浓度监测、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校准;根据地市公司要求每季度开展一
次加油站地下水监测。以上监测均出具监测报告。
油库油气回收装置排放浓度每月监测一次,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校准每年一次,汽油
油气收集系统泄漏点监测每年监测一次,油库 LDAR 检测(泵、压缩机、搅拌器(机)、阀门、
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等动密封点每半年监测一次、法兰及其他连接
件、其他密封设备等静密封点每年监测一次),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检测(泄漏值检测每年
监测一次,油品滴洒量每月监测一次),企业边界排放浓度每年监测一次,厂界环境噪声监
测每季度一次;根据地市公司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油库地下水监测,每年开展一次油库土
壤监测。以上监测均出具监测报告。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最高限价:
一标段:加油站油气监测项目
序号
项目
单位
权重
最高限价(单价)(元)
(含税)
加油站 5 项通用指标(密闭性、液
阻、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
位油气泄露监测、边界油气浓度无
组织排放浓度监测)
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排放浓度
监测
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校准
1
2
3

4730 元/站·年
90%


1100 元/站·年
1100 元/站·年
8%
2%
二标段:油库监测项目与加油站地下水监测
序号
项目
单位
权重
最高限价(单价)(元)
(含税)
油库 6 项通用指标(油气回收装置排
放浓度、在线监测系统校准、油库
1
LDAR 检测、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检

43890 元/库·年
70%
测、边界排放限值检测指标、油库场
界噪音)
土壤监测
油库地下水监测
加油站地下水监测
2
3
4
2.7 服务要求:



5500 元/库·年
3960 元/库·年
3960 元/站·年
10%
10%
10%
(1)按照标准方法完成加油站、油库以上采购内容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按照各地
市环保局要求填报市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及全国排污许可平台季报及年报”(填
报内容不涉及检测台账)。
(2)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采购内容的检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具检测报
告一式三份,省、市公司、库站各一份,为招标人提供环保技术支持,协调当地环保部门解
决环保专业问题。对于检测出的问题,可现场整改的,协助库站现场整改,无法整改的出具
书面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后复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单个库站每次检测的首次复测不再收取费
用,第二次及以后复测按单项检测项的合同价格计算。
(3)责任追究:如因中标人未按招标人时间进度要求完成工作量,造成库站停业或出
现行政处罚,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除要承担所有损失外,还有权视情况调整工作量直至终
止合作。
2.8 其他要求:签订库站环保监测技术服务合同(框架),合同期 2 年。按照批次工作
量单完成情况支付对应款项,批次费用金额超过五万的,当次款项的 70%以商业承兑汇票结
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
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实体实验室,应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和中国合格评
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
(3)CMA 资质附表须覆盖所投标段包含的环保检测项目,即一标段需要覆盖六项检测
指标:液阻;密闭性;气液比;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边界油气浓度无组
织排放;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排放浓度;二标段需要覆盖六项检测指标:油气回收
装置排放浓度;油库 LDAR 检测和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检测(泄漏浓度);边界排放限值监测
指标;油库场界噪音;地下水监测(萘、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甲基
叔丁基醚、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土壤监测(石油类、石油烃(C6~C9)、
石油烃(C10~C40));
(4)需具有实体实验室(规模不小于 100m2,提供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发
票,以及实验室场地照片等;
(5)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气相色谱仪等关键检测设备提供照片和购买发票等相关证
明资料,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
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6)环保监测服务能力必须满足同时开展 5 个及以上项目环保监测业务需要(提供承
诺,格式自拟)。
3.2.2 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从事油库、加油站同类业绩至少 3 项
(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
内容、签字盖章页、项目实施周期等。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
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近一年(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
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附注);承诺能提供 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4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石油或化学或环境类)
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组成员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和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生态环境检测人员)
合格证书,均具备的人员不少于 2 人。以上人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
证、职称证书及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 2024 年 2 月-2024 年 4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及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
2024 年 2 月-2024 年 4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
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格式 7(五));
(3)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无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
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
戒期内);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 8 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
达到 9 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 10 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
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 10 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
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0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
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
系:4008800114 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
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的 U-key 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 U-key(具
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 U-KEY 办理和信息
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
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
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
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
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
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
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
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
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 5.2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
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6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北
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
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标段一: 3 万
元;标段二: 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保
证金账户”支付,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
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标签: 环保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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