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宜宾市翠屏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服务对象:翠屏区内各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群众。

服务内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提供符合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条件的场地、为社会组织提供相关政策指引咨询、调查研究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及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培训、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会组织项目资讯、开展社会组织及社区社会组织奖补项目。促进翠屏区社会组织得以良性发展,基层治理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

资金额度:10万元(省本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孙华

联系方式: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100%。

接受督查情况:翠屏区社会组织孵化园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

基于翠屏区本地实际,翠屏区坚持民政+第三方双向管理模式,秉承“引领?专业?互助?共享”理念,坚持“全程陪伴,跟踪指导”的孵化流程,构建翠屏区“1162社会组织孵化体系”,搭建1个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坚持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提供阵地支持、技能培训、业务指导、项目实训、资源(资金)对接、人才保障、宣传推广7项社会组织发展保障,服务培育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2大主体,打造6个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品牌,构建良好生态环境,培育一批品牌组织,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创建一批品牌项目,使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取得良好实效。2023年翠屏区社会组织孵化园项目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资金使用内容真实、合理、合法。整个项目实施顺利,资金使用规范、合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厅办〔2022〕46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2〕58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福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57号),《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财发〔2021〕42号)。


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1日

(撰稿人:李源洪;审核人:刘波;审签人:朱沛)

标签: 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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