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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NJ******-01F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南京市第一医院(心血管病医院)河西院区二期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23]86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508.4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508.41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设计 |
2.2 工程地点:建邺区应天大街919号 |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本项目将主要对5号楼1~4层和地下室实施全面改造,改造地上建筑面积4176m2,地下建筑面积1029m2,五号楼面积合计7203m2;主要包括:拆除及垃圾外运、室内装修改造、外立面出新、公用工程改造,新增医疗气体、病房及医护工作区固定家具、标识标牌,对地下室实施出新,新增监控系统。二、其他改造工程:更换1号楼裙楼内门诊区1F~4F的扶梯、更换2号楼2部垂直电梯、1号楼裙楼楼顶新增1套太阳能热水系统、1号楼新增双源CT室55m2、6号楼地下室出新改造700m2,新增监控系统、3号楼加建钢结构360m2;三、户外工程:户外工程将新增1座医疗垃圾暂存站50m2,3号楼、4号楼、5号楼及6号楼室外管道综合系统改造、院内外道路及硬装广场改造、室外亮化设施及监控系统改造,增加室外标识牌,门卫改造48m2,更换伸缩门,拆除、新建院区围墙 |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59.63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612.44万元)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
设计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内容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强电、弱电)、基坑支护、轻钢、人防、消防、建筑智能化、医疗智能化(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管线综合、室内外标识系统、绿建、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安防、通信、景观、概算等设计文件编制,以及承担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及施工配合、各项验收、审批手续办理、项目交付使用之前的全专业全过程设计配合等后续服务。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6-17 09:30:00 |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投标人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5500平方米及以上(含地下)且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类设计项目(设计阶段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注: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所承担的工程内容、设计阶段及建筑面积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④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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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5.12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14分) 6.2.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含地下)且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类设计项目(设计阶段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得4分,满分8分。 注: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所承担的工程内容、设计阶段、建筑面积及总投资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此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④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2.2人员业绩: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含地下)且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类设计项目(设计阶段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得6分,满分6分。 注: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设计、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所承担的工程内容、设计阶段、建筑面积及总投资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此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④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标准(满分30分) 1)平面布置: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正常使用需要,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整体改造设计方案:整体改造设计方案是否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是否按要求提供主要区域效果图,提供不全、或仅提供参考图本项打分按“差”处理。(优:10分;良:9.5分;中:9分;差:8.5分;无:0分) 3)各专业初步设计方案:各专业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专业种类是否完备,深度足够,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各专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等。(优:10分;良:9.5分;中:9分;差:8.5分;无:0分) 4)现状分析及科室功能布置:科室功能布置是否有创新、建筑功能设置是否合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标准(满分20分) 1)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对设计方案解读准确,设计总体思路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设计经济、适用、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和创新性,配置合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 (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新技术等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新技术等运用。(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2分) 6.4.1项目负责人(满分3分):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师(或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建筑师(或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3分):拟派驻的建筑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师(或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建筑师(或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满分3分):拟派驻的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满分3分):拟派驻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5景观专业负责人1人(满分2分):拟派驻的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关专业或非相关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注:园林类专业包括园林(含艺术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专业(含植保、森保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6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满分3分):拟派驻的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7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满分3分):拟派驻的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4.8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1人(满分2分):拟派驻的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此条最多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6.5.1奖项: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 2019年3月1日以来承担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每1项得2分,满分 4分,(时间按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均扫描编入至投标交件中。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奖项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奖项不予认可。以最高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满分4分) 备注: (1)项目组成员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2)此项中投标人所拟派驻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拟派本标段中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上述其他技术人员中任一人员,否则任一项均不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不得分的相应后果。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资质条件: 投标人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有效期内资格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并同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9、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10、本项目设计招标为设计团队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8.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赵祥 | 联 系 人:张波 |
电 话:025-******** | 电 话:025-******** |
传 真:/ | 传 真:/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f1ab5c27-9e01-4a98-9fd6-a225acef452d&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TD-aDWAe8bSFc5R4PnI0pqhAxbljyGMMz4euJKiN3M77npHAoDKINyCtUxTF0Wm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