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剧院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影剧院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息县影剧院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息县影剧院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经由息发改审批[2015]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投资资金,招标人为息县影剧院项目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息县影剧院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息县东大街中段,与息县第二小学相对(原息县人民剧院旧址)
3、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计划新建一栋3层影剧院
5、工期要求:施工阶段及保修期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
2、资质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任项目总监需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部组成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报名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以公告期日期内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报名人须对自己提供的证照、证明等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06月22日起至2016年06月2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2、报名时企业需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公告期日期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应资格证书、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书。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统一采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至建设单位指定专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拟定2016年07月12日上午08时30分前。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影剧院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息县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151*****799(彭工)
2016年06月22日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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