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水处理物料采购入围招标公告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水处理物料采购入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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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水处理物料采购入围招标公

(招标编号:2024053360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水处理物料采购入围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
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水处理物料采购入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水处理物料采购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水处理物料采购入围)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生产
商或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 年 5 月至今)具有盐酸、氢氧化钠(液碱)、消泡剂的供货业绩;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次氯酸钠、氢氧化钠、
盐酸、碳酸氢钠、三氯化铁、硫酸)及有效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运输企业
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危险货物的运输;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 年 5 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7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
七、其他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委托,
就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生产运行中所需的水处理药剂采购入
围,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水处理物料采购入围
2、招标编号:20240533605
3、招标范围、内容
3.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不分包,择优选取三家投标人作为入围供应商,入围有效期内每季度招标人同时向入
围供应发布拟采购货物询价函及控制价,入围供应商针对询价函上所列货物及其控制价进行
报价回函。招标人如拟采购货物,将选取该季度报价回函中对应货物单价最低者,作为该批
次货物的最终供应商。全年拟采购货物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招标人不承诺入围有效期内的采购数量、采购金额。最终采购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量
为准。详细采购品目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供货要求。
3.2 招标范围:
(1)包括供货、包装、运输、装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随货附带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合格
证、质检报告等。
(2)提供技术咨询,配合检测相关手续办理,应急处置等售后服务。
3.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服务期内招标人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考核,如
中标人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
损失。服务期限届满后,如果投标人有部分工作尚未结束的,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
准完成尚未结束的工作,完成上述未结束工作视为在服务期限内提供服务。
4、交货时间及地点:
4.1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交货时间以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上约定时间为准。
4.2 交货地点: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资格
5.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生产商或供应商,
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5.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 年 5 月至今)具有盐酸、氢氧化钠(液碱)、消泡剂的供货业
绩;
5.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次氯酸钠、氢氧化
钠、盐酸、碳酸氢钠、三氯化铁、硫酸)及有效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4 投标人应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运输企
业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危险货物的运输;
5.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 年 5 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如资质、业绩等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有权追究
其法律责任。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27 日
(北京时间 09:00-11:00、13:30-16:30)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06 室
8、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代表须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有效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合作关系的运输企业的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招标答疑: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最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内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
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议。
12、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 13:00 时—13:30 时(北京时间)。
13、接受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
14、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陈家坟村村委会北 4000 米北
联 系 人:王爽
电 话:158103857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
联 系 人: 王聪
电 话: 67160107
电子邮件: zixunchu71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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