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天尾镇大学城南部片区历史风貌建筑测绘建档、编制保护图则
西天尾镇大学城南部片区历史风貌建筑测绘建档、编制保护图则
招标公告
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西天尾镇大学城南部片区历史风貌建筑测绘建档、编制保护图则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华兴源采招[2021]051号
二、项目名称:西天尾镇大学城南部片区历史风貌建筑测绘建档、编制保护图则
三、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测绘服务 | 否 | 1项 |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时间安排:
1)招标咨询时间:2021年10 月22日至2021年11月14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10:20;
4)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10:20。
六、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801室,联系人:小徐 ,电话:0594-*******。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3.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 )。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合同包(一)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壹仟零柒拾元整(¥*****元);
开户名—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040******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指定帐户,以款到账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九、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CA到开标现场,未携带CA或携带CA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与报价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停电,则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十、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1)首次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完成福建CA数字证书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注册和激活,同时投标人须自主完成诚信库资料的录入,便可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活动。
2)申请CA证书:请投标人访问瑞证通微信公众号(rzt******)或登入www.ruizhengtong.com,进入CA办理入口,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客服热线:0591-******)。
十一、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库中已审查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如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三、我司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四、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181*****809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801室
邮 箱:*********@qq.com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0594-*******
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2021 年10月22日
发布时间: 2024-05-22 11: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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