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金属探测器招标公告
手持金属探测器招标公告
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范围及内容:产品名称:手持金属探测器,数量:30把;质保期:设备整机和电池三年质保。 ;
1.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12万元 (含税);
1.3交货期限/服务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1.4交货地点: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
1.5项目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
1.5.1项目数量: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1 | 手持金属探测器 | 30把 |
1.5.2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 | 数据和说明 |
1 | 探测灵敏度 | 灵敏度三档可调。 |
2 | ★电池类型 | 2×AA镍氢充电电池。 |
3 | 电源消耗 | 设备工作时间长达48小时(使用内置充电电池),采用最新节能设计,设备暂停使用时,自动切换至低功率模式。 |
4 | 充电时间 | 小于5小时。 |
5 | 电池指示 | 具有电量提示灯,电量不足声光报警提示。 |
6 | 报警 | 声音报警、灯光显示报警、震动报警功能。 |
7 | 工作温度 | -20~+50℃ 。 |
8 | 相对湿度 | 0~95% ,无凝结。 |
9 | ★外形尺寸 | 360mm×80mm×40mm(参考值)。 |
10 | 干扰和抗干扰 | 对心脏起博器,磁介质(录音带、信用卡、磁盘)无影响。 |
11 | 外壳材料 | 防震设计,抗化学腐蚀高机械强度高分子聚合材料。 |
12 | 抗冲击性能 | 0.5米高度掉到水泥地面应能正常工作。 |
13 | ★认证标准 | 符合国际安全使用标准EMC和CE使用管理条例并提供证明文件 |
14 | 设计寿命(参考值) | ≥6年。 |
15 |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 | ≥1万小时。 |
1.5.3基本要求:
1、须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且该许可在有效期内;
2、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认证,且探测能力检验必须符合A级要求;
3、须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
4、须提供正规制造商出具的每把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的电子材料。
1.5.4其他技术和质保要求:
(1)符合手持金属探测器日常测试标准。应采用接近和掠过两种测试方式利用直径6mm、长度50mm的圆柱形,材料为45#工具钢的测试体均应报警即为通过日常测试。1、以接近方式测试时,将手持金属探测器的探测面以约1m/s的速度接近日常测试体长边70mm处停止;2、以掠过方式测试时,将手持金属探测器的探测面距离日常测试体长边70mm,将手持金属探测器从距离日常测试体一侧0.5m外开始,以约1m/s的速度掠过日常测试体至另一侧0.5m外;
(2)可对旅客的身体进行非接触检查;
(3)具有电池欠压报警指示;
(4)能使用2×AA镍氢充电电池。电池必须能多次充电,提供配套原厂独立座式充电器。通过座式充电器,可直接为手持金属探测器充电,无需将电池取出。随机提供充电电池。充电时间不超过5小时;
★(5)设备可通过外接电脑进行相关程序编程,能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通过编程软件调整灵敏度,声音,音调和开关机速度等,提供接口和编程界面等证明文件;
(6)设备使用时不得对300mm以外的其它电子装置造成干扰;
(7)质保期:设备整机和电池三年质保。
1.6 付款条件:报价人需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验收合格后付款。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3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7代理商需具有招标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需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三、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3.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顺丰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
3.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栎社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
(收件联系人: 黄川熙 ;联系电话: 135*****585 )
3.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密封破损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4.1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4.1.4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4.1.5基本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料以及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
询价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无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签的将不予拆封并退回报价人。不论结果如何,报价人均需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全部费用,递交的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4.2 询价响应文件的语言
与询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3报价要求
4.3.1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合同价以外的其他款项。
4.3.2报价价格单位为人民币,报价时精确到元。
4.2.3 报价人的报价应按询价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凡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4 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4.5 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4.5.1 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
4.5.2 询价响应文件需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由报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价人名称应写全称。
4.5.3 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 壹 份、副本 / 份,且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且单位盖章。
4.5.4 询价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同一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五、评定方式
5.1评审小组
询价评审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5.2参加询价的报价人
参加询价的报价人代表应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询价程序
5.3.1在开启报价后,审评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审。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不含税报价为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两家或多家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5.3.2本询价项目,若评审小组三分之二成员认为高于市场价,应重新组织全部报价人进行第二次询价,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弃权。
5.3.3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选人。中选结果将在【宁波机场官网】进行公示,并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人。
六、合同签订
6.1中选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部分或全部已经承诺的条件和报价或者拒签合同者,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2 询价文件、中选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谈判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
七、其他
7.1 宁波机场公司将根据本次询价公告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双方协商。
7.2 若中标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询价公告中的招标内容、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不符,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川熙 ;联系电话: 0574-********
招标监督电话: 0574-********
九、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标签: 手持金属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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