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湘02强清1号选任株洲市金港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4湘02强清1号选任株洲市金港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任株洲市金港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公告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2024)湘0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中融金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株洲市金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置业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2024)湘02清申1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担任清算组。清算组现就选任工程造价鉴定机构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株洲市金港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6月19日,注册资本5500万元,注册地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20号(荷塘区政府办公楼一号楼809、811室),法定代表人为张究凌。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资产)开展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鉴定范围
金港置业公司所开发项目为“御景龙湾”楼盘,该楼盘总共9栋,2#栋暂未验收,2#栋规划建筑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其余楼栋建筑面积约为12.8万平方米。经初步调查,目前发现存在争议确定需进行造价鉴定的主要为监理等第三方费用,争议部分按较高一方计算约2600万元;强制清算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有争议部分、其他未结算工程项目等需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的科目,均需全部纳入委托鉴定范围。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资质,并入选《湖南省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专业机构名单》或《2022-2023年度株洲中院专业机构名册》;
2.至报名截止日,能够同时投入3名以上注册造价师服务于本项目,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及造价机构最近3年内没有与造价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机构具有10名以上的专业资质人员;
4.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5.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范围
1.根据委托书要求进行现场勘验,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出具征求意见稿及正式报告;
2.根据人民法院或清算组的要求,对鉴定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出庭质证;
3.根据清算组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并对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人民法院或清算组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承诺事项
1.申报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2.申报机构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司法鉴定服务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司法鉴定秩序;
4.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积极配合清算组工作,根据清算组工作需要,可派遣至少2名专业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造价鉴定工作;
5.机构应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工作,不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人员有不正当往来,提交“廉洁执业承诺书”。
6.机构应遵循诚信报价,不应违背造价行业收费相关规定,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承诺人,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
7.承诺造价鉴定工作人员的吃、住、行等工作费用,由造价鉴定机构自行承担。
8.在被选定为造价鉴定机构后45日内,出具造价鉴定报告征求意见稿。
9.造价鉴定机构中选后7个工作日内与清算组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
(四)收费标准
鉴定费用以工程造价结果为计算基数,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参照湖南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646号)规定的标准不高于七折收费,且接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清算组合理调剂,全部鉴定工作总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伍万元。鉴定费用在清算组账户有富余资金时相应予以支付。
四、选定方式
本次选聘将由清算组采取从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择优选聘方式选定,清算组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机构规模、过往业绩、工作方案、收费报价、是否在株洲市主城区有办事机构等因素,择优选择一家机构成为本案审计机构,一家机构为本案备选机构。若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只有一家,则该申报机构将直接成为的本案审计机构。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机构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将申请书及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和承诺函等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186*****806@163.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金港置业公司强制清算工程造价鉴定+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并请在报价时明确具体折扣比例,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清算组将提请相关人民法院将该申报机构列入法院黑名单;
4.有意向参与本案选任的申报机构,可咨询清算组了解有关情况,清算组联系人:陈律师,137*****991;杨律师,186*****806。
株洲市金港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5月22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