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洪水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MLJY160623-124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甘肃省民乐县洪水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财政厅以甘水建管发〔2012〕497号、民水发〔2016〕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为民乐县洪水河城防段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保护及绿化,固体废弃物及垃圾处理,环境保护警示牌,拟总投资约80万元。

1.2计划施工日历天数: 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30日。

1.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项目资金。

1.4建设地址:民乐县。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3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并年检合格。

2.4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市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单位或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3日9时00分—2016年06月27日17时30分,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分中心候标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本标段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相关证件原件(以上原件复印3份,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报名并拷贝电子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13日9时00分,递交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开标室(民乐县政务大厅四楼)。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地点

5.1 开标时间: 2016 年07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开标室(民乐县政务大厅四楼)。

7.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7.1监督机构名称:民乐县水务局(监督电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乐县洪水河河道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民乐县水务局(民乐县西大街46号)

邮 编:734500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 138*****455

传 真:****-*******

电子邮件:mlxswjxmb@163.com

交易中心地址: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政务四楼大厅)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 水土保持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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