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广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律师事务所咨询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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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咨询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
[2018]9 号)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采购相关规定,现对南宁分行广
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律师事务所咨询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南宁分行广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律师事务所咨
询服务项目
二、 采购内容:广西自治区财政厅组织 2024—2026 年自治区政
府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及后续跟踪服务中介机构资质招标,南
宁分行积极参与并成功中标,根据财厅对中介机构服务中一
案两书制作的要求,需聘请有资质的律所出具相关报告。
三、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 候选供应商: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
五、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分行前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竞争性
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但两次竞争性磋商均因投标人数量不足
流标。其中: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两次均参与磋商,根据
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招标采购等非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
施后,仅有 1 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
方式采购。
六、 对本项目采购情况、采购方式、拟邀请供应商等有异议的,
可以自本公示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
联系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dcsc02@spdb.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